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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重点整治促推旅游业健康发展
2025/7/16 13:38:43 来源:法制日报 [] [打印]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联合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整治强迫购物 促进旅游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决定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整治工作,对旅游市场中存在的强迫购物问题开展全链条治理。
       强迫购物、诱导消费等一直是旅游市场广受诟病的顽疾。此次整治工作紧盯旅游购物活动集中区域,聚焦旅行社、旅游购物店、导游和在线旅游经营者四大市场主体,针对其违法违规行为开展重点整治,对于净化旅游市场环境、规范行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旅行社是旅游活动的组织者,是连接游客、旅游资源、目的地的核心纽带,其经营行为的专业性、合规性是保障旅游活动良性运转、实现多方共赢的关键。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旅行社业务,会给游客带来极大风险。更值得警惕的是,以低于旅游成本的价格诱骗游客、再通过强制安排购物获取回扣的经营模式,已然形成一条扭曲的利益链条,不仅直接损害游客的经济利益,更破坏旅游市场公平竞争的根基,使合规经营的旅行社陷入不利境地。此次重点整治旅行社,有助于斩断畸形利益链条,引导旅行社回归以服务质量为核心的良性发展轨道,保障游客获得高质量的旅游服务。
       旅游购物店是旅游消费的重要场所,其违法违规行为让不少游客深受其害。误导游客消费、推销高价低质商品,严重影响旅游体验;利用虚假优惠折价进行价格欺诈,是对市场诚信原则的公然践踏;将旅游购物店包装成旅游景点列入行程,则是对游客的刻意误导,使其在不知不觉中落入消费陷阱。这些行为既侵害了游客的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也让旅游购物成为游客心中的“高危环节”。对旅游购物店进行重点整治,能够有效规范其经营行为,保证游客明明白白消费,从而推动旅游购物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导游是旅游活动的引导者,其行为直接决定了游客的旅游体验。诱导、强迫游客消费,不但违背导游的职业操守,更给游客造成压力。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以及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业务的“黑导游”,由于缺乏专业培训和有效监管,服务质量难以保障,并容易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此次重点整治导游群体,有助于提升导游队伍的整体素质,让导游真正成为游客旅途的贴心向导。
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在线旅游经营者在旅游市场中日益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与此同时也滋生出许多问题。通过互联网发布低于旅游成本的旅游产品,表面上是给游客实惠,实则暗藏陷阱,其后续往往通过强制消费等方式弥补成本,最终损害的是游客的利益。诱导游客进行平台外交易、违规收取定金,使游客脱离平台监管保护,一旦出现纠纷,维权难度极大。此外,无证人员通过互联网违规承揽导游业务,也给游客带来不小安全风险。对在线旅游经营者进行重点整治,能够净化网络空间,规范在线旅游市场秩序,切实保障游客网络消费中的合法权益。
       本次整治以全链条监管为核心,多措并举,亮点突出。首先,在整治范围上,将线上违法行为纳入整治靶心,实行线上线下同步整顿。针对旅游交易违法行为线上线下交织的特点,将线上旅游平台与线下实体经营者一并纳入监管视野,实现了线上线下监管的无缝衔接。其次,在惩戒方式上,注重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失信惩戒的有效衔接。对于情节较轻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给予罚款、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对于诈骗等犯罪行为,及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将违法信息纳入信用体系,实施失信惩戒。这一套“组合拳”的目的在于让违法者付出沉重代价,彰显了监管的刚性。最后,在整治方式上,通过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技术加强智慧监管,对旅游市场进行动态监测,有助于及时发现异常交易、虚假宣传、不合理低价等风险点,推动监管关口前移,提升了监管的精准性。
       维护旅游市场秩序,既是维护游客权益的应有之义,也是促进旅游业繁荣发展的内在要求。期待以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相关部门持续加强日常监管,形成常态化高压态势;完善法律法规,明确各主体权利与义务,为旅游市场监管提供坚实法律支撑。同时,畅通游客维权渠道,让游客及时得到救助与补偿。此外,旅游企业也应强化自律,树立正确经营理念,自觉遵守市场规则,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只有多方形成合力,才能推动旅游市场真正实现健康、有序、繁荣发展。
       (杨洪浦,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院长助理、北京市法学会旅游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责任编辑:刘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