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宁夏自治区旅游产业发展大会的胜利召开,全区旅游整体上呈现出“旅游产业繁荣发展、服务质量有效提升”的良好态势。上半年,宁夏旅游执法总队通过强化导游员执业检查,引导全区导游员创新服务方式、凝聚服务精神、不断提升导游服务水平。截止6月30日,总队共开展导游员执业检查61次,检查导游员805人,与2012年相比,检查次数同比提升17%,导游员检查量同比提升25%,检查中未发现违规执业行为,全区导游员整体执业规范、服务情况总体良好。
一、总体状况
上半年,全区各级旅游质监执法机构以“旅游服务质量提升月”活动为抓手,紧紧围绕“提高旅游行业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为主线,从建立警示约谈、规范治理等方面入手,着力引导全区导游员自觉遵守《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树立规范执业带团意识,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建立警示约谈,敲响执业警钟
为引导全区导游员规范带团,杜绝违规执业行为,总队对2012年违规导游员开展了警示约谈教育活动。在警示约谈教育活动中,总队要求违规导游员对违规行为进行深刻反思,通过谈体会、谈认识,从思想深处查清问题根源,深刻认识自身错误,彻底端正服务态度。上半年共对2012年6名违规导游员进行了警示约谈,不仅为全区导游员的规范执业敲响了警钟,同时确保导游员在带团执业时不逾越执业规定“警示线”,不碰警示约谈“警戒线”,不触犯旅游法规“高压线”。
(二)强化规范治理,净化导游市场
“市场检查月”和“旅游服务质量提升月”活动启动以来,按照自治区旅游局的安排部署,全区各级旅游质监执法机构通过采取日常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加强了对全区导游市场的规范治理工作。5月份,在全区旅游市场专项检查中,总队与中卫市旅游质监执法部门联合对沙坡头景区的“黑导”、“野导”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有力震摄了“黑导”、“野导”等违法行为,净化了全区导游市场环境。
(三)管理服务并重,引导规范执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转变工作作风,总队在导游规范管理中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在深入导游队伍指导工作时,同时也提供一些温馨服务:一是针对个别带团导游员的IC卡发生破损、照片不清晰等问题,及时提示换领新卡,并主动帮助联系换领新卡事宜。二是根据导游员检查时发生的IC卡消磁情况,通过联系旅行社及导服公司提醒全区导游员规范保管IC卡。三是对导游员带团进行安全提示。7月初,在收到宁夏气象台关于发生恶劣天气的紧急通知后,总队及全区旅游质监执法部门立即通知全区各旅行社、导服公司提示广大导游人员防范危险,注意安全。这些真心实意为导游员解决困难的温馨措施受到了全区广大导游员的欢迎,增强了导游员自觉诚信服务和提升服务质量的意识。
二、几点要求
随着全民休闲旅游的大发展,广大人民群众对导游员的期望值也愈来愈高。因此,为适应我区旅游业快速发展的需要,进一步规范全区旅游市场秩序,努力培养一支爱岗敬业、诚实守信、服务规范、形象文明的导游员队伍,现要求如下:
(一)强化法律观念,提升法律意识
《旅游法》的出台标志着中国旅游业进入依法兴旅、依法治旅的新阶段,为导游员的规范执业提供了法律保障。全区导游员要认真学习《旅游法》中关于导游执业、旅游购物等内容的规定,并严格贯彻落实,切实做到认真学法、全面知法、带团懂法、执业守法。
(二)加强业务学习,提升综合素质
成为一名合格的导游员,除了取得导游员从业资格证书等必备硬件之外,还应该要不断学习,努力扩大知识面,在语言表达能力、知识内涵等方面不断提升。因此,全区导游员要通过学习使自己不仅成为旅游行业的“万事通”,还要成为游客敬佩的“导游艺术家”,而这一切均源自于对导游员这一职业发自内心的热爱,只有这样,才能带给游客带来高品位的体验和美好享受,获得游客的认可。
(三)优化监管手段,提升管理水平
导游员是一张张流动的名片,他们以充满历史文化底蕴的个人魅力,向游客展现了我区多姿多彩、丰富深厚、源远流长的历史文化内涵。当游客对导游员的工作满意和认可的时候,更多的是对我区旅游业的认可,也是对我区“两区”建设—旅游先行和打造具有特色的国际旅游目的地的最好认可。因此,各旅行社、导游服务公司要严格贯彻落实《旅游法》要求,严格规范导游员带团执业行为,进一步引导全区导游员珍惜、爱护宁夏旅游品牌形象。全区各级旅游质监执法机构要在导游员市场规范治理工作中,通过正确引导,形成全社会监督导游、理解导游、激励导游、爱护导游的和谐氛围,提升导游员的社会认同感,改善导游员执业环境,充分发挥导游员的“名片”效应,将我区旅游行业最美的一面留给游客,将宁夏旅游人的淳朴和善良留在游客心中,为推动“美丽宁夏”建设而注入更大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