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西宁旅游购物场所带牌上岗 禁售假冒伪劣商品
以后游客在西宁旅游购物时,再也不用为担心质量问题而犹豫不决选择哪家购物场所或门店了,只需寻着“旅游购物场所(店)”的标牌购物,就能更放心消费了。
11月26日,从市旅游局获悉,由市旅游局、市旅游协会组织启动的西宁市旅游购物场所(店)评定工作,目前正在紧密进行中。今年年底前,首批经过严格评定的旅游购物场所(店)将进行挂牌。
旅游购物场所(店)是指为旅游者购物提供服务或具备旅游购物基本功能的场所,包括旅游商品专营商店、专卖店和拥有旅游商品柜台的综合商店。据了解,目前我市四区三县共有各类旅游购物场所(店)200余家。为深化全市旅游行业诚信服务体系建设,规范旅游购物市场秩序,创新管理手段,维护旅游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时隔多年,我市重新对全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购物场所(店)进行评定。
此次旅游购物场所(店)评定,除了对地理位置、建筑及外部环境、旅游购物环境、服务质量等提出明确要求外,还特别对旅游商品进行了具体要求,包括: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商品须明码标价;所售旅游商品需充分体现本地特色和地域文化特点;旅游商品应具有收藏、纪念、欣赏、馈赠意义和实用价值;旅游商品包装要有文化特色,采用环保材质,并方便游客携带和运输等。
通过评定后,由市旅游协会核发“旅游购物场所(店)”标牌,并将于每年接受服务质量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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