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公布第十二批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
2015年海南省继续加大对旅游市场的综合整治力度,严厉查处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旅游市场规范有序。省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2013年以来,已连续11批次曝光扰乱旅游市场的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近日,又集中公布第12批查处并执行完毕扰乱我省旅游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
此次公布的是2015年9月11日—2016年1月10日期间已结案并执行完毕的涉旅违法违规案件,共有82宗,涉旅企业65家(次),涉旅个人16人。其中涉及旅行社14家(次),旅行社责任人4人(次),导游3人(次);旅游酒店类5家(次);旅游景区6家;旅游购物类13家(次);旅游餐饮类11家(次);旅游交通类20宗;涉海旅游企业类12家(次);其他类1宗。此次公布的涉旅案件共依法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7家,依法吊销导游证1名;罚款214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236万元。
本次公布的违法违规案件主要涉及旅行社商业贿赂、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不按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险且拒不改正;导游擅自增加旅游服务项目、通过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旅游购物点商业贿赂、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采取缺斤短两的方式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违规行为;旅游景区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法定价格;旅游车辆未取得市县际旅游客运许可,擅自从事市县际旅游客运经营活动。
据了解,由省旅游委各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省旅游、公安、工商、物价、交通、食药、地税、质监等单位组成的省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在综合整治、专项治理、市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督查立项、通知催办、报告反馈、审核结案”的程序,要求有关厅局或市县限时解决并及时反馈。2015年以来,共向市县和有关成员单位发出督办函43个,有力促进了旅游市场整治中重点难点问题的整改。仅在2015年国庆期间,省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检查组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开展市场检查,共出动检查人员510余人次,先后检查旅游景区113家次,旅游酒店41家次,旅游购物点21家次,团队餐饮店31家次,旅行社18家次,检查导游330人次,以省整治办名义向有关市县发出整改事项通知书5份。
省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表示,旅游市场综合整治永远在路上。今后将继续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旅游市场综合整治,组织各市县和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畅通旅游投诉和举报渠道,采取主动检查与处理投诉举报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发现并严厉查处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并集中向社会公开曝光,持续保持市场整治威慑力,保持旅游市场的良好秩序。同时,将进一步加强对景区景点、旅游购物点、特种旅游项目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加快推进诚信体系建设,逐步建立起企业承诺、舆论宣传、游客评价、部门监管和社会公示相结合的旅游诚信管理体系,进一步促进旅游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优质服务,推动我省旅游业健康有序发展。
此次公布的是2015年9月11日—2016年1月10日期间已结案并执行完毕的涉旅违法违规案件,共有82宗,涉旅企业65家(次),涉旅个人16人。其中涉及旅行社14家(次),旅行社责任人4人(次),导游3人(次);旅游酒店类5家(次);旅游景区6家;旅游购物类13家(次);旅游餐饮类11家(次);旅游交通类20宗;涉海旅游企业类12家(次);其他类1宗。此次公布的涉旅案件共依法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7家,依法吊销导游证1名;罚款214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236万元。
本次公布的违法违规案件主要涉及旅行社商业贿赂、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不按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险且拒不改正;导游擅自增加旅游服务项目、通过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旅游购物点商业贿赂、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采取缺斤短两的方式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违规行为;旅游景区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法定价格;旅游车辆未取得市县际旅游客运许可,擅自从事市县际旅游客运经营活动。
据了解,由省旅游委各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省旅游、公安、工商、物价、交通、食药、地税、质监等单位组成的省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在综合整治、专项治理、市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督查立项、通知催办、报告反馈、审核结案”的程序,要求有关厅局或市县限时解决并及时反馈。2015年以来,共向市县和有关成员单位发出督办函43个,有力促进了旅游市场整治中重点难点问题的整改。仅在2015年国庆期间,省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检查组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开展市场检查,共出动检查人员510余人次,先后检查旅游景区113家次,旅游酒店41家次,旅游购物点21家次,团队餐饮店31家次,旅行社18家次,检查导游330人次,以省整治办名义向有关市县发出整改事项通知书5份。
省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表示,旅游市场综合整治永远在路上。今后将继续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旅游市场综合整治,组织各市县和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畅通旅游投诉和举报渠道,采取主动检查与处理投诉举报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发现并严厉查处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并集中向社会公开曝光,持续保持市场整治威慑力,保持旅游市场的良好秩序。同时,将进一步加强对景区景点、旅游购物点、特种旅游项目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加快推进诚信体系建设,逐步建立起企业承诺、舆论宣传、游客评价、部门监管和社会公示相结合的旅游诚信管理体系,进一步促进旅游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优质服务,推动我省旅游业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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