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朱琴无证带团的处罚决定
渝旅监字041401号
朱琴 女 2006年3月31日无导游证带团游览渣滓洞景区并故意欺骗检查人员,违反了《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被处以1、责令立即停止从事导游活动;2、处以罚款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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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旅监字041401号
朱琴 女 2006年3月31日无导游证带团游览渣滓洞景区并故意欺骗检查人员,违反了《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被处以1、责令立即停止从事导游活动;2、处以罚款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