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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旅游执法监察总队召开长春地区出境旅游组团社会议
2015/3/3 14:31:00 来源:吉林省旅游局 [] [打印]

吉林省出境旅游组团社会议现场

 

 

        28日,吉林省旅游执法监察总队召开了长春地区出境旅游组团社会议,长春市旅游质量监督所、吉林市旅游监察支队、延边州旅游监察支队负责人和长春市52家出境社总经理60余人参加了会议。据介绍,此次会议召开为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出境旅游押金”管理,打击违法经营行为。

        近期,北京一旅行社向游客收取大量出境旅游押金逾期未还,引发游客投诉,国家旅游局为此发布了“防范出境旅游押金风险”旅游服务警示。目前,在吉林省也发生了类似的情况。该事件暴露出出境旅游组团社对分支机构管理不力,旅行社内部管理混乱等问题。

        会上,吉林省旅游执法监察总队队长冷敬阳表示,吉林省旅游市场总体情况向好,但也有问题存在。针对目前突出问题,省旅游局为加强对出境旅游市场的监管,正在研究制定吉林省出境旅游担保金管理办法。全省各出境旅游组团社及分社要实行出境旅游担保金银行托管;总社要对所设立的分社加强管理,对分社收取的出境旅游担保金实行备案管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在整改期过后,如发现未按要求实行出境旅游担保金银行托管的,将通过互联网、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未实行出境旅游担保金银行托管的旅行社信息,引导出境旅游者自主选择出境游旅行社,控制出境旅游担保金损失风险。

 

        冷敬阳强调,各旅行社要加强诚信建设;按照《吉林省旅游投诉指南》地方标准,建立企业投诉受理处理机构和机制;加强旅行社与所设立分社人事、财务、宣传招徕、接待的管理;自行清理承包挂靠的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和含有违法内容的旅游产品。

        据介绍,下一步,全省旅游质监执法机构将针对出境组团社、边境旅游经营秩序、省内主要客源市场的国内旅游、港澳及购物旅游等组织开展四个专项检查。坚持线上线下同时治理,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将依据《旅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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