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河北省旅游质监所获悉,第二季度全省各级旅游质监、执法机构共受理、处理旅游投诉51起,其中旅行社19起、景区31起、宾馆1起。涉及旅游服务质量问题的投诉29起,占总投诉量的56.9%,其他还包括意外事件、不可抗力因素、游客个人原因等引发的投诉。除了邯郸的部分投诉还在调解处理中,大部分投诉已经协调解决,游客得到了相应的补偿或赔偿,共为游客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6365元。
通报显示,针对旅行社的投诉与第一季度相比只增加1起,而其中涉及服务质量问题的投诉增加较多,包括了行程安排问题、导游服务不达标问题、收取“老年费”问题、安排自费景点问题、强迫购物问题等。其中,涉及旅游的行程安排问题的投诉就有针对4家旅行社的5起。投诉内容包括、“旅游行程安排不合理”、“减少游览景点问题”、“擅自改变行程”等多种情况。而在这次通报的投诉案例中,两起涉及收取“老年费”问题的投诉都出现在港澳游当中,分别是“游客参加港澳游,旅行社收取了老年费400元”;“游客港澳游收取每人300元老年费,保险航空费加倍收取”。
第二季度,从春暖花开到春夏之交,我省旅游市场持续升温,各景区游客接待量大增。而这个季度的投诉中,景区达到了31起,超过半数。其中相当一部分都涉及旅游服务质量问题。包括景区工作人员服务态度问题、诱导游客消费问题、串通“宰客”问题等。也有多起因为景区建设和管理问题而引起的投诉。如“景区设施不健全”;“管理混乱,存在安全隐患”;“好多项目没开,买票时并没有告知哪些项目开放,哪些没开”等。
针对投诉反映的旅游服务质量问题增多现象,省旅游质监所所长李宜先表示,各级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将认真落实《旅游法》,严肃认真地受理旅游投诉,确保每一起投诉稳妥、高效地解决,并以旅游投诉为切入点,加强依法治旅,推动旅游企业提高管理水平,提升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