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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责任险不投保要吊证
2016/2/3 19:41:46 来源:中国旅游诚信网 [] [打印]
“旅行社责任保险不仅可以保障旅行社不因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所受到的利益减损,而且可以保障旅游者及时获得赔偿。”记者昨日从省旅游局了解到,为强化旅游安全保障,从即日起至2月29日,我省对2016年度全省旅行社责任保险投保情况进行核查。

据了解,旅行社责任保险是国家强制性险种,是旅游安全保障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旅游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旅行社应当投保旅行社责任险,旅行社不投保旅行社责任险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目前,省旅游局已要求各市把核查的旅行社名称、许可证编号、责任人、联系电话、投保的保费、每次事故每人人身伤亡责任限额、累计责任限额、承保的保险公司名称和未投保的旅行社名单及处理意见进行及时报送。

旅行社责任保险是指旅行社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对旅行社在从事旅游业务经营活动中,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遭受损害应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行为。当发生责任保险事故时,即旅行社造成对旅游者的损害时,由保险人依照《保险法》的规定或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旅行社的赔偿责任,直接向该旅游者赔偿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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