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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全省“双迎”旅游市场专项检查圆满结束
2014/8/11 13:53:00 来源:江苏省旅游局 [] [打印]
        为了迎接南京“青奥会”的顺利举行,迎接全国人大常委会旅游执法检查,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办好“青奥会”、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五大专项行动”的要求,省旅游局于7月7日—25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 “双迎”旅游市场专项督查。
 
        这次专项检查活动为期一个月,在各市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省旅游局分3个督查组进行督查,范围覆盖全省各市,共抽查旅行社或分社38家,其中出境社24家,具有赴台游经营资质的旅行社或分社8 家。现场听取旅行社负责人汇报,以合同检查为中心,检查是否存在“零负团费”、强迫消费、违规“一日游”等方面情况和问题;同时采纳旅行社好的建议,服务旅游企业。
 
       从检查总体来看,各市旅游管理部门高重视,依法规范市场认识到位,措施有力,全省旅游市场总体呈现健康、有序、平稳态势。
 
        (一)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受检的所有旅行社都能积极依照《旅游法》中的法条规定开展各项业务,杜绝超范围经营,杜绝销售涉嫌零负团费的产品,大多数旅行社已经使用国家旅游局、国家工商总局制定的2014版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合同填写较规范。旅游广告也较规范,无明显超经营范围发布广告的行为。
 
        (二)内部质监日益完善。受检旅行社都能认识到旅游服务质量的提升是经济效益提升的重要前提,旅行社必须建立自己的专职机构对旅游活动的各环节进行监督管理,并协调解决与游客之间的各种矛盾纠纷。此次受检的所有旅行社全部设置了旅游质监部门或配备专职质监人员,制定了监督管理流程与投诉处理、报告程序,能定期对存在的服务质量问题进行分析。
 
        (三)管理模式创新有效。大部分旅行社能认识到企业正规化管理是降低经营风险、增加市场竞争力的主要途径。此次检查最大的亮点是南京游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该公司该公司对导游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培训,导游薪酬也按工作量和服务质量发放,全部办理5险1金,年底优秀导游还可以得到奖励。受检的其它旅行社也能在企业内部管理上狠下功夫,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和奖惩措施,与所有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责任与义务,严格按照操作流程和标准进行业务操作与接待服务,努力做到依法经营、守法经营、诚信经营。
 
      (四)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大部分受检旅行社在组团时均租用正规汽车租赁公司的具有营运资格的旅游车辆,并与租赁公司签订合同,详细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消除安全隐患。受检旅行社均已按规定办理旅行社责任保险,个人最高理赔额度均在60万以上,并能积极引导协助旅游者办理人身意外险,切实保障旅游者的人身、财产安全。盐城康辉旅行社还制订了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制定了安全应急预案。每辆车和每个驾驶员都必须有完备的备案手续,公司要求上团后导游和领队向游客每人发放乘车安全须知,每团必讲。
 
        (五)导游管理严格规范。由于按规定不允许随意安排旅游购物和自费项目,不同程度上间接减少了导游的收入。连云港国旅为了保证导游的带团积极性和带团质量,一方面调整导游补贴,通过提高基本工资和带团津贴的方式来稳定导游的收入,确保导游员安心工作提升服务品质。另一方面,客服部加大客人回访力度,通过电话和上门回访,了解旅游行程中的导游服务质量,尤其是购物和自费情况,严厉查处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同时将客人回访意见和导游考核相挂钩,对导游带团质量形成一个有效监督,杜绝强迫购物行为的发生。
 
       通过这次对全省13市检查,在看到成绩同时,也发现一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的问题不同程度地影响和制约着旅游市场的健康发展,需引起高度重视,主要是:部分旅行社档案管理不规范;个别旅行社旅游合同不规范;极少数旅行社旅游车辆租赁协议不规范。下一步,全省旅游市场监管将巩固“双迎”旅游市场检查成果,强化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并处理各类旅游违法案件,引导旅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推动建立综合监管机制,推动各市县区建立旅游市场综合监管长效机制,以形成行政执法合力;抓好《旅游法》各项旅游监管机制、制度的落实,认真对照检查内容要求,逐项逐条检查落实情况,积极做好全国人大《旅游法》实施情况检查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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