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河北省旅游局消息,日前河北省旅游局发布《全省旅行社市场综合整治情况通报》,《通报》中称河北省各级旅游部门按照统一要求,对照检查项目和内容,对辖区内所有旅行社、分社、服务网点进行检查,在旅行社综合整治过程中,各级旅游管理部门及执法机构针对旅行社管理制度缺失、违法违规经营等行为进行了查处,下达了整改或处罚通知,其中即时整改或限期整改期企业385家,违规违法并依法受到行政处罚企业15家。
原文如下:
按照建设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现代服务业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全省旅游市场秩序,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省旅游局在认真宣贯《旅游法》基础上,对照《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和《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以及《河北省旅行社管理若干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于年初下发了《2013年河北省旅行社市场综合整治方案》(冀旅办字〔2013〕18号)。全省各级旅游部门按照省局统一要求,对照检查项目和内容,对辖区内所有旅行社、分社、服务网点进行了全方位、拉网式、高密度检查。全省共出动160余人,检查执法6700多人次;全省1350多家旅行社,共检查1228家,占全省旅行社总数的91%;下发整改通知书528份,占检查旅行社数的43%。检查中,执法检查人员依照行政处罚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履行了执法职责和程序。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各设区市旅游局对此次全省旅行社市场综合整治活动高度重视,在认真抓好落实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下发了相应的整治工作方案,进行了深入扎实的安排部署和查究整治。如石家庄、邯郸、张家口、保定、廊坊、沧州等市,切实加大对旅行社市场规范管理、检查、处罚力度,统一调度、逐社排查、限期整改,收到了较明显成效。
通过督导检查,总体上看,大部分旅行社管理较为规范,能够坚持依法、守法、诚信经营。但也存在一些比较普遍的问题:一是三证没有上墙,旅行社自身的标识不明确,员工不能做到统一着装;二是旅行社管理制度不健全,部分旅行社诚信公约、投诉须知和服务规范以及公司内部相关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缺失或不健全;三是合同使用不规范,合同的保管比较混乱;四是旅游业务档案不健全,普遍存在合同签订不完整、档案不健全等现象,也没有做到一团一清并及时归档;五是旅行社注册地址不符,检查中部分旅行社办公地址变更后不能及时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注册地址和实际不相符;六是为数不少的旅行社涉嫌超范围经营。
此外,在基层管理部门也存在一些问题,诸如基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执法机构人员较少,或没有机构人员,执法力量十分薄弱,有的甚至无行政执法证件,不能做到依法监管、查处和处罚;实际执法中,应用法律法规执法能力较差等等。
在旅行社综合整治过程中,各级旅游管理部门及执法机构针对旅行社管理制度缺失、违法违规经营等行为进行了查处,下达了整改或处罚通知。
一、即时整改或限期整改期企业385家。
这些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三证”上墙、管理制度、合同使用、业务档案等旅行社内部管理缺失。其中:承德市16家,张家口市41家,秦皇岛市68家,保定市57家,石家庄市77家,邯郸市28家,邢台市35家,衡水市11家,廊坊市23家,唐山市21家,沧州市8家。
二、违规违法并依法受到行政处罚企业15家。
这些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有:超范围经营、使用非正式合同等问题。
对河北省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廊坊分公司超范围经营依法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
对河北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廊坊分社超范围经营依法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
对廊坊市新世纪旅行社有限公司涉嫌超范围经营行为依法做出警告,并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
对石家庄北航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使用非正式合同等违规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并处2万元罚款;
对衡水市远洋旅行社有限公司涉嫌超范围经营行为依法处罚,责令改正,并处10万元罚款;
对衡水新方舟旅行社有限公司设立分支机构未履行备案依法处罚,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罚款;
对冀州丽景旅行社有限公司未按规定上报统计信息,违反法律法规,责令改正,并处4000元罚款;
对邯郸市金凤凰旅行社有限公司、邯郸市邯山非凡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邯郸涉县江山旅行社有限公司、邯郸市方圆旅行社有限公司、邯郸市燕赵旅行社有限公司、邯郸市乐杰旅行社有限公司未悬挂经营许可证及进行备案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罚,责令改正,并分别处1000元罚款;
对石家庄市天尚旅行社有限公司设立分支机构未按法律法规进行备案登记,责令非法分支机构停业;
对邯郸市邯山晨光旅行社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悬挂经营许可证及上报旅行社统计信息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罚,责令改正,并处3000元罚款。
三、以儆效尤、固本强基、依法经营、加强自律。
全省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旅行社行业,要对此次通报的违法违规案例引起高度重视,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严格执行《旅游法》、《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对旅行社日常经营行为的监管,对违法违规旅行社,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严重违法违规、影响恶劣,并拒不整改的旅行社,要依法吊销其经营资格,强迫其退出旅游市场。要通过开展“旅行社等级划分与评定”鼓励先进,鞭策落后,健全和完善推进旅行社规范经营、做强做大的激励约束机制。要切实发挥和弘扬优质旅行社的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对管理规范、依法守法、诚信经营的旅行社,要给予支持和奖励,传递正能量,引导旅游企业始终树立依法诚信经营的理念,守法规范经营,提升服务质量,真正解决旅游市场失范问题,为建设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做出不懈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