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彦林赴澳大利亚、新西兰、斐济进行《旅游法》立法调研
为了进一步完善《旅游法》(草案)的修改,十一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胡彦林率团于2013年3月17日至26日前往澳大利亚、新西兰、斐济进行了专项考察。考察团先后拜会了南太平洋旅游组织,并与新西兰旅游部门、澳大利亚业界人员进行了座谈。着重就三个国家旅游业发展的法制环境、产业发展、市场秩序、开发水平等进行了实地考察。国家旅游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王志发陪同考察,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及国家旅游局的有关同志参加了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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