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好的方面
1、在旅行社安全管理和规范经营方面:各旅行社有完善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和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没有发现旅行社委托非旅行社机构和个人接待旅游团队的行为,没有发现无证导游和向导游、领队卖团、收取“人头费”的行为。在租用旅游车辆方面,各旅行社都能认真按照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通过零负团费的整治,五台山、平遥的旅游价格趋于合理,没有零负团费现象。在门市部的管理中能够按照“四统一”的要求规范经营。
2、在门市部的检查中,各旅行社能够按照《太原市旅行社服务网点(门市部)管理规定》要求,将《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登记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悬挂在醒目位置;收客时与旅游者签订加盖旅行社印章的旅游合同,并出具相关票据,由设立社统一计调、统一团队操作。
(二)存在问题
1、旅游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预案还需进一步完善;
2、业务档案整理还需进一步规范,如租车协议、旅游合同签订、意外保险投保等;
3、旅游合同填写不规范,不严谨;
4、旅行社没有安排专人定时查看旅游网信息。
对存在管理混乱,团队档案资料不全、整理不规范,合同填写不严谨,没有及时变更旅行社地址等问题的旅行社,提出了批评,并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
二、结果通报
(一)受表扬的旅行社:
1、山西和平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2、山西太平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3、山西名联旅行社(有限公司)
4、山西万景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5、山西现代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6、山西红马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7、山西新闻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二)存在问题的旅行社:
1、太原鸿天翔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2、太原市峥嵘旅游有限公司
3、山西省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4、山西省中国青年旅行社
希望受表扬的旅行社,要再接再厉,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经营,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的旅行社,要认真整改,严格要求,通过建章立制,规范经营,彻底消除安全生产隐患。(暮紫摘自太原市旅游局文件并旅行字〔201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