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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旅游局四项措施推进厦台双向旅游跨越发展
2011/4/7 0:00:00 来源:其他 [] [打印]
    2011年厦门双向旅游工作主要指标为:力争全年经厦赴台游突破25万人次,接待台湾来厦过夜旅游者争突破55万人次。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抓好来厦暂住人员赴金游工作。确定厦门4家试点组团社并协调其调整内设部门,与出入境、边检等部门共同做好办证人员和领队的专门培训,联合做好对大陆地区的宣传促销工作,协调金门方面做好相应的接待工作。同时,对来厦暂住人员赴金游组团社实行组团奖励措施,继续实施入境旅游创汇奖励措施,并争取继续实施已实施两年的对大陆组团社的赴台游奖励措施。

  二是积极支持“中远之星”做好厦门-台湾航线工作。对组团乘“中远之星”经厦门口岸赴台或从台湾返回厦门的大陆组团社按人次给予组团100元人民币,对组团乘“中远之星”来厦旅游的台湾组团社按人次给予50元人民币的奖励,时间截止到今年12月。协调厦门、台湾旅行社以专案形式组织学生团乘“中远之星”来厦旅游,并协调“中远之星”给予特优价。 在“中远之星”厦门-基隆、厦门-台中每周各一个往返航班的基础上,争取促成下半年增开一个厦门—基隆往返航班。

  三是牵头承办好“第三届海峡论坛·台湾特色庙会”。本次“台湾特色庙会”是第三届海峡论坛新增的活动项目,时间初定为6月11-17日,地点确定厦门中山路及原厦门工人文化宫前广场。厦门市旅游局作为牵头单位,将与相关部门和台湾合作单位如基隆市驻厦门旅游经贸文化办事处联合招商,组织以台湾“四大夜市”(基隆庙口夜市、台北士林夜市、台中逢甲夜市、高雄六合夜市)为主的近百家业者和台湾近百家特产业者参加。同时,配合办好“郑成功文化节”和“海沧保生慈文化旅游节”。

  四是继续做好政策争取、涉台旅游宣传、产业对接等工作。配合台办争取厦门成为赴台“个人游”首批试点城市;依托设立中国旅游研究院台湾旅游研究基地,并委托其编制《厦门—台湾旅游产业对接规划》;利用《鼓浪屿之波》开展入岛旅游宣传;加强与台湾旅游机构、旅游企业、新闻媒体、航空公司的合作,积极帮助基隆驻厦旅游经贸文化办事处开展各项交流活动;组织参加台湾相关旅游展;联合金门、澎湖、基隆等赴外省宣传促销;编印对台旅游宣传资料,并做好在两岸媒体的旅游宣传工作;组织推动厦门业者赴基隆等台湾本岛地区投资旅游业;争取开通厦门-台湾本岛邮轮航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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