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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春节严查价格违法 最高可罚500万
2013/1/17 10:21:00 来源:中国旅游诚信网 [] [打印]
        春节越来越近,节日市场的价格怎么监管?昨日,重庆市物价局召开2013年春节价格政策告诫会,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提醒百货行业、旅游行业、客运行业,节日期间如有价格违法行为,将没收非法所得,并处5倍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最高处500万元的罚款。

  发现价格违法最高可罚500万

  昨日的告诫会上,重庆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春节期间,各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经营者要做到明码标价,不得提高价格打折让利、虚假优惠折价、虚构原价等,不允许经营者趁节日哄抬物价、谋取暴利;各客运公司、机场、码头、车站要做好票价公示工作,严禁强制保险和趁节日之机搭车乱收费;行业协会或其他单位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联合提价、操纵市场价格;各公路收费站不得违反关于运送鲜活农产品减免通行费以及节假日高速公路免费通行的相关规定。

  该负责人表示,对有上述价格违法行为且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的,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将按照《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依法从重处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且情节较重的最高处500万元的罚款。

  旅游行业重点检查四行为

  昨日了解到,重庆市将开展旅游行业价格行为专项检查,此次专项检查是第一次全国性的旅游行业价格行为专项检查,至今年6月20日结束。值得注意的是,昨日15家未出席会议的旅行社被列入了重点检查对象。

  该负责人表示,旅游行业价格行为专项检查重点包括四个内容。一、旅游行业经营者是否以低于成本的保价招徕游客,是否存在以“零负团费”、“特价”等虚假的或使人误解的价格宣传、招徕和组织接待游客的行为。二、旅游行业经营者提供服务是否存在擅自缩短旅游时间、遗漏旅游景区、减少服务项目等变相涨价行为,销售商品是否存在虚假打折、质价不符等价格欺诈行为。三、旅游景区门票价格是否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优惠、减免措施是否落实;是否存在强行销售联票、强制代收保险费以及其他乱加价、乱收费行为。四、旅行社、旅游景区、宾馆酒店、餐饮购物、休闲游乐等旅游相关经营者是否按规定对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

  遇价格问题可打12358举报

  昨日会上,重庆市物价局要求市各区县在春节期间要加强价格检测,关注市场动态,密切关注粮油肉禽蛋奶菜、液化气等生活必需品,以及节日期间交通运输、旅游餐饮、医疗卫生等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动态。

  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春节期间,将安排专人负责,确保“12358”价格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市民若遇到价格方面的问题,可随时拨打该电话。

  查处情况

  去年受理价格咨询举报31566件

  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相关负责人昨日介绍,去年1~12月,全市价格和收费专项重点检查工作中共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657件,实施经济制裁 3478.371万元,其中退还用户481.38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922.048万元,罚款74.939万元,上缴财政2996.988万元。

  此外,去年1~12月,重庆市价格举报中心受理价格咨询举报31566件,办结31474件,办结率99.7%;查处价格违法案件617件,退还消费者181.49万元,实施经济制裁219.35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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