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结合《旅游法》 三明扎实抓好旅游市场监管工作
自《旅游法》颁布以来,三明市旅游局以学习贯彻《旅游法》为契机,不断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力度,努力提升旅游服务质量。 重点开展了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一是完善游客投诉有效预防机制。利用三明旅游网,不断强化旅游质监网络建设,公开旅游投诉热线电话和服务承诺;以《旅游法》、《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促进旅游服务质量投诉工作走向制度化、标准化;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5.19中国旅游日”、“6.5世界环境日”和全国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等宣传平台,宣传有关旅游法律法规知识,接待群众咨询,引导理性消费、正确维权。
二是加强旅游市场督查。坚持黄金周、小长假检查和不定期督查相结合,认真开展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重点加强旅行社业务督查,规范导游从业行为;加强节假日旅游市场秩序管理,开展多部门联合大检查,确保旅游市场安全、有序。
三是不断提高旅游质监队伍自身素质。加强法律知识和执法规范的学习,做到法规学习经常化,同时积极向上级质监部门进行工作和业务学习咨询,不断提高办案水平和业务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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