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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旅游亟需建立综合执法机制
2014/10/15 13:32:00 来源:南方日报 [] [打印]
        打蛇打七寸,抓要害抓关键,真正深入旅游企业,贴近旅游市场,而这些并非只靠旅游质监部门单打独斗,而是需要更高层级领导的重视,加大综合执法机制的建立。
        旅游市场秩序的好坏,关键看监管。实际上,在《旅游法》施行的一年间,不少业界人士为《旅游法》的出台拍手叫好,但也对《旅游法》的执行不到位而深感无力。这其中不乏资深的旅游质监工作人员。《旅游法》缘何存在执法难,有法难依等问题,这并非一个质监部门所要面对,所能解决。
        旅游法制建设,执法是一大重点,亦是难点。实不相瞒,即使是《旅游法》出台后,旅游质人员也经常感到被动。一些资深旅游质监人员的感触是,对于地市旅游质监部门而言,处理投诉依然遵循的是之前关于处理旅游纠纷的有关条例,旅游业的监管依然遵照《广东旅游管理条例》。没有针对性的配套措施,面对新问题解决无头绪,这就是首当其冲的问题。旅游执法的主体是谁?执法对象是谁?执法管理应当如何实现?这些都应当由配套政策法规予以回答。然而在配套的政策法规制定上,广东旅游似乎还未跟上步伐。
        除此之外,旅游执法力度的增大,必须有赖于综合执法机制的建立。在和旅游质监和行业管理部门人员交流时,我发现各司其位的情况居多,而跨部门跨行业之间的联合监管,并未建立长效机制。这一点让执法力度难以充实,要知道,由十几人的质监人员组成的执法大队要对全省旅游进行执法抽查,人员之单薄,力量之薄弱可想而知。所以说,联合执法,形成有效的综合执法机制,才能更有力为旅游执法搭建坚实的基础。
        在综合执法机制的建立上,不少省份已经做出了尝试。以海南为例,海南省成立了由省委书记、省长任主要领导的“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领导小组”,全面推进旅游资源规划、项目统筹建设、市场综合整治等方面的工作。在完善市场联合执法监管机制方面,成立了海南省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15个部门的监管职责,确立了联合办案、联动执法等制度,另外还强化旅游咨询和投诉一体化管理机制,开通了“海南旅游服务质量投诉平台”,制订了《海南旅游咨询与投诉一体化管理制度》,明确投诉分办、转办、查办、督办等规定,使海南省综合协调机制发挥常态作用。除了海南,四川也在构建综合执法机构,四川拥有旅游综合执法总队,今年6月,旅游执法部门出台《全省依法治旅规范市场工作方案》,联合工商部门以及银行搭建旅游市场黑名单信用平台,一旦发现旅游从业人员及企业发生违法违纪行为,违法人员的信息将被银行系统记录,他们或将面临5年内贷款难的问题。
        执法落到实处,真抓实干,显然不是通过几次的随机抽查,采取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方式,而是打蛇打七寸,抓要害抓关键,真正深入旅游企业,贴近旅游市场,而这些并非只靠旅游质监部门单打独斗,而是需要更高层级领导的重视,加大综合执法机制的建立,让执法手段更奏效,执法质量更高。我们期待广东能在旅游综合执法上有所作为,而这正是建设旅游强省的重要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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