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扩大服务型行政执法在社会上的知晓度和影响力,6月15日,全省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集中宣传日活动在郑州举行。省政府副秘书长陈勇,省政府法制办主任陈红瑜,省旅游局副局长张凤有等25个省直行政执法单位主管法制工作的领导及法规处负责人、相关执法人员在活动现场庄严承诺,要通过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进一步提升全省行政执法工作水平,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步伐。
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势在必行
“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是全省依法行政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我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要求,在行政执法方面进行的有益探索与创新,这在全国也是首创。”省政府副秘书长陈勇指出,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对进一步提升全省行政执法工作水平,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经过多年努力,全省在推进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是在具体工作中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比如有的行政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为民服务意识淡薄,执法目的不端正;一些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方式简单,导致行政执法效果差;有的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执法行为不规范,随意处罚,滥用权力;少数执法人员不尊重被执法者的人格尊严,执法行为野蛮粗暴等。这些问题如果不加以预防、制止和纠正,不仅影响执法效果、损害政府形象,也必然影响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和中原经济区建设大局。
对此,王海云副主任表示,要尽快转变政府职能,构建服务型行政执法模式,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加强政府对行政处罚的监督检查和部门内部的监督制约,逐步推广说理式行政处罚,避免行政处罚的随意性。对涉及他人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许可、行政拘留、责令停产停业、3万元以上罚款等重大行政执法事项,除执行法定程序外,要从合法性、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进行风险识别或者评估,预防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损害。
全面宣贯“旅游法” 擦亮“老家河南”金字招牌
今年4月25日,经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经习近平主席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正式发布,并将于今年10月1日施行。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旅游法》出台为依法治旅奠定了基础,中国旅游业从此进入全面依法治旅的新时代。
“要把全面依法治旅化作现实,关键是要学法、知法、用法和执法,只有把这些环节贯穿起来,把这些要求落实到位,才能真正‘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省旅游局副局长张凤有指出,贯彻落实《旅游法》,首要一点就是进行全方位的学习,加强对旅游从业人员的普法宣传,让市民和执法人员知法懂法,做《旅游法》坚决的维护者和执法者。“全省各级旅游行政执法人员要用‘知法’指导‘执法’,强化预防、加强监管,充分发挥‘打击违法、处理投诉、监管质量’三大职能,全力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构建健康和谐文明的旅游环境,擦亮‘老家河南’这块品牌。”
在活动现场记者看到,崭新得《旅游法》及旅游咨询宣传手册一摞摞、一叠叠地整齐地摆放在咨询台上。“搞好《旅游法》宣传贯彻 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醒目标语,吸引了许多市民和游客驻足问询。
“旅游法,啥时候开始施行啊?”一位姓张的阿姨翻开旅游法,向工作人员问道。
“今年10月1日开始施行。”
“这是个好东西,能不能多拿两本?”
市民张阿姨是一个旅游爱好者,她说现在年纪大了儿女也不希望自己总留在家里,总想着让自己出去走走。“去过了香港、云南、海南等很多地方,就差没出国了!”张阿姨高兴说。
张阿姨告诉记者,“以前出去旅游,导游总带着去逛商场、买东西,有些还收取购物费,现在家里还有一大堆没用的东西。《旅游法》就要实施了,以后外出旅游签好合同后就不用担心了。”
据了解,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是今年省政府确定的我省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内容,为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今年6月份为“全省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宣传月”。集中宣传日是宣传月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主会场活动由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政府法制办举办,旨在通过宣传日活动来扩大社会公众对服务型行政执法的知晓度,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促进全省行政执法水平的整体提升。活动当天,全省18个省辖市和各县市(区)也按照要求在各地分会场结合当地实际举行了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集中宣传当地的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