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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和田地区人大对我地区贯彻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条例》情况进行检查
2015/8/12 13:35:00 来源:和田地区旅游局 [] [打印]
        近日,和田地区人大工委组织地区旅游部门,对全地区贯彻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先后听取了地区旅游局、洛浦县、和田市、和田县、墨玉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条例》情况汇报,与旅游管理相关部门、旅游公司代表、自治区人大代表进行了座谈,并深入部分旅游景区进行实地视察。执法检查组对各县市贯彻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条例》给予了肯定,各县市都能高度重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条例》的贯彻实施,在争取党政社会支持、编制旅游发展规划、组织旅游资源开发、开展旅游市场监管、实施旅游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效果,和田旅游业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也提出五点建议:一是进一步提高对旅游业发展的认识,把旅游业提升到扩大和田对外开放、提升现代文化引领、促进民族团结融合发展的高度来对待、来重视;二是重视条例宣贯,倡行旅游规范经营,引导理性消费,让全社会更多地了解旅游、关注旅游;三是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四是着力发挥旅游惠民重要作用,编制旅游发展规划,加快和田乡村旅游发展,增加农民非农收入;五是进一步完善旅游服务质量监督机制,加大地县旅游市场治理力度,整治旅游市场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提升和田旅游服务质监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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