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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肥市《“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市级地方标准正式发布
2007/8/17 0:00:00 来源:中国旅游网 [] [打印]
    为规范、改进、引导我市乡村旅游的规划、建设、管理,提升“农家乐”的产品竞争力,日前,合肥市《“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等级评定标准》正式对外发布。
    乡村旅游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力抓手和重要实现形式,经过多年的培育,已经成为我市旅游业的亮点和新的增长点。为了全面提高合肥“农家乐”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提高“合肥市星级农家乐”的经营、管理水平,活跃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向社会各界展示合肥乡村的新经济、新面貌、新生活,加快新农村建设,丰富市民生活,2006年,市旅游局、市财政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起草了《合肥市农家乐旅游等级评定标准(试行)》,并评定了合肥市首批星级“农家乐” 28家。
    经过1年多的试行,《合肥市农家乐旅游等级评定标准(试行)》经广泛征求方方面面的意见和逐步完善,日渐成熟,正式对外发布。
    根据《“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在合肥市范围内的农家乐旅游服务将按质量分为五个不同等级,最低为一星级,最高为五星级。星级的多少直接代表农家乐服务质量的高低,星级评定内容涉及厨房、餐厅、客房等硬件设施,环境保护、服务质量以及管理制度等方面,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农家乐的星级评定采取业主自愿申请、分级评定的办法,具体申报程序是由业主向当地县区旅游局提出申请,由县、区旅游局根据《“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对农户进行指导、初评,上报市旅游局,由市旅游局进行最终审核、评定、颁星,被评为星级“农家乐”的必须服从市旅游局行业管理。
这一标准的正式出台,为合肥市“农家乐”提供了有效的管理依据,对合肥市农家乐旅游的建设、规范、管理等方面将产生重要的影响。
    该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标准文本可登陆合肥市旅游局网站(http://www.hfly.gov.cn)或合肥市质监局网站(http://www.zjj.hefei.gov.cn)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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