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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旅游局 中国保监会在京召开《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
2011/1/24 0:00:00 来源:其他 [] [打印]
    1月21日,国家旅游局、中国保监会联合在京召开《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新闻发布会。国家旅游局综合协调司、政策法规司,中国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的有关负责人出席了新闻发布会,就《办法》出台的背景、过程、意义等作了说明,并回答了媒体的提问。

  据两部门负责人介绍,《办法》的出台,是针对现行旅行社责任保险范围较小、限额不足、联合监管力度不够等问题,对2001年国家旅游局颁布的《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办法》的全面修订,进一步明确了旅行社责任保险的概念,扩大了保险保障范围,提高了人伤赔偿最低限额,规范了投保、赔偿的流程,强化了两部门的联合监督管理。

  《办法》的出台是国家旅游局与中国保监会贯彻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精神,落实两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保险的意见》的重要举措。《办法》根据旅行社责任险市场监管的现实需求,依照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旅行社条例》的相关规定,做到了满足现实需求,并与现行法律法规合理衔接。

  《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规范旅行社责任保险产品和服务,提高旅行社责任保险对旅游者、旅行社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的保障作用,增强旅行社企业的风险防范能力,充分保障旅游者和投保人利益,并进一步强化旅游部门和保险监管部门对旅行社责任保险市场的联合监管,有利于旅行社责任保险市场规范有序发展。

  《办法》的颁布和实施,标志着旅保合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对保障旅游者合法权益,培育完善旅游保险市场,促进旅游业和保险业共同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办法》的起草工作从2007年启动,历经3年时间,调研范围涉及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并多次征求旅游、保险主管部门和行业相关企事业单位的意见。经过两部门以及业内人士、专家的深入调研和不懈努力,《办法》已于2010年11月25日颁布,并即将于2011年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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