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旅游征信 > 诚信动态
“桂林诚信旅游年”拉开序幕
2006/8/3 0:00:00 来源:其他 [] [打印]

  乘着入境游客突破百万大关的春风,桂林市旅游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旅游企业和有关部门的代表日前聚集一堂,隆重举行“2006桂林诚信旅游年”开年仪式,吹响了桂林旅游在新

  起点上追求更高品质、打造诚信品牌的号角。

  围绕“诚信”这一中心,桂林旅游行业2006年将采取一系列举措开展诚信制度建设。桂林市将对旅行社的机构设置、人员资质、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一次全面调查,同时对全市导游员情况进行“摸底”,着手建立全市旅行社诚信档案,通过重大违规公告制、违规档案公示制,探索旅行社市场自然淘汰机制。

  另外,对星级饭店、旅游景区、旅游购物和消费场所都要根据相关规定和标准,在软、硬件,服务质量,环境等方面建立质量评价制度,对经营行为、环境质量加强监管。还要建立和完善导游诚信服务奖惩制度,对诚信服务的导游进行表彰,并把诚信服务作为“星导”评定标准的加分项目。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是诚信旅游年的“重头戏”。据介绍,规范旅游合同、旅游广告、旅游价格和出境游市场是主要内容。旅游企业在开展旅游经营活动时,不得以门市部、经营部和业务部等名义,独立开展旅游经营活动和签订合同。各类旅游广告用语及经营项目名称不得有虚假成分,不得用模糊、不规范用语进行误导宣传。

  旅游局要求,旅行社不得以“负团费”等方式低于成本价销售,旅行社和导游、司机之间不能买团卖团,景区要严格执行团队门票优惠比例。导游增加游览项目要与游客签订相关协议,并事先说明增加景点的收费标准和构成。所有旅游项目都要建立价目表,实行旅游价格“透明制”,保证行程计划外自费项目内容公开、价格合理、选择自由。真正做到“旅游企业坦坦荡荡经营、中外游客明明白白消费”。

  同时,旅游主管部门将组织新闻媒体和行风建设监督员,对少数缺乏诚信行为的旅游企业明察暗访,对不诚信经营的行为进行曝光,对侵权行为展开舆论监督。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