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纪委近期根据市委工作安排和群众举报,对全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纠正“四风”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部分单位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公款购买礼品的情况依然严重,并通报了10起典型问题。
一是市南区卫生局公款购买年礼问题。经查,2013年1月底和2月初,市南区卫生局先后用公款购买了床上用品、酱货和干果发给该局相关人员。青岛市纪委责成市南区委给予市南区卫生局副调研员张文家(时任办公室主任)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市南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对区卫生局主要领导诫勉谈话。
二是市北区人防办违反规定公款购买海产品问题。经查,2013年8月21日,市北区人防办用公款购买了高档海产品并送给相关人员。青岛市纪委责成市北区委给予区人防办主任高墩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退缴违规购买的海产品;市北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对区政府分管领导诫勉谈话。
三是李沧区虎山路街道办事处借考察培训之名公款旅游问题。经查,2012年12月、2013年8月该办事处两次组织人员先后到深圳、珠海、贵阳等地以考察培训之名公款旅游。青岛市纪委责成李沧区委给予虎山路街道办事处主任王加青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沧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对该街道党工委书记诫勉谈话。
四是崂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超标准公务接待问题。经查,2013年10月30日,崂山区人社局接待某考察团一行8人,中午安排宴请超过该局内部制定的接待标准。青岛市纪委责成崂山区委给予区人社局局长苗蔚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区人社局参加宴请的人员退还超过标准的费用;崂山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对区政府分管领导诫勉谈话。
五是城阳区贸促会违规公款购买物品问题。经查,2013年7月,城阳区贸促会公款购买与公务无关的物品。该单位还存在以“白条”和收据入账报销餐费的问题。青岛市纪委责成城阳区政府给予区贸促会会长朴松花行政记过处分,责令相关人员退还全部费用;城阳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对区政府分管领导诫勉谈话。
六是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交通运输局公款内部聚餐问题。经查,2013年10月9日,该局稽查大队在某部队招待所公款内部聚餐。青岛市纪委责成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给予该局稽查大队大队长梁亮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相关人员退还聚餐费用;开发区纪工委主要负责同志对开发区交通运输局主要领导诫勉谈话。
七是即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违规公款购买海产品问题。经查,2013年9月,即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违反有关规定用公款购买海产品。青岛市纪委责成即墨市委给予即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管领导、党组成员张启英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退还购买海产品的全部费用;即墨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对即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领导诫勉谈话。
八是胶州市交通运输局违规公款购买发放实物问题。经查,2013年5月,胶州市交通运输局违反有关规定用公款支付购买海产品的费用。青岛市纪委责成胶州市委给予胶州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刘洪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有关人员退回相应的购物费用;胶州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对胶州市政府分管领导诫勉谈话。
九是平度市招商局违规公款购买购物卡问题。经查,2013年4月20日,平度市招商局在青岛某商场以办公用品名义购买了购物卡并送给相关人员。青岛市纪委责成平度市委给予该市招商局局长刘洪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收回购买购物卡的费用;平度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对市政府分管领导诫勉谈话。
十是莱西市水利局公款装饰装潢公务用车问题。经查,2013年5月,莱西市水利局用公款支付七辆公务用车的装饰装潢费用。青岛市纪委责成莱西市委给予莱西市水利局局长张言伟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退还相应的费用;莱西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对莱西市政府分管领导诫勉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