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旅游征信 > 诚信动态
陕西:省旅游局对经营“赴泰游19名客人被甩团”旅行社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2014/8/21 15:00:00 来源:陕西省旅游局 [] [打印]

        2014年7月29日,凤凰网、华商报等新闻媒体报道了“西安19人泰国游 拒绝强制消费被扔郊外”一事。为维护游客权益,防止事态扩大,省旅游局迅即成立调查组,前往相关旅行社进行调查。责令旅行社做出详尽的情况说明,积极做好游客安抚工作,平息负面影响。涉案三家旅行社均已向全团游客退还了全部团款,并取得了游客的谅解。

        经调查,新闻媒体报道中的情况基本属实,该团19名游客在7月上旬分别与西安天海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12名)、陕西中国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5名)、陕西高科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2名)签订了出境旅游合同,三家旅行社分别交给深圳建南国际旅行社组团。深圳建南国际旅行社借用西安光大国际旅行社的签证名额,安排全团游客在西安咸阳机场出境。并于7月20日至7月25日组织游客赴泰国旅游。7月22日在泰国游览期间,当地导游开始安排参加高价自费项目,由于游客的强烈反对,当地导游和司机随即拒绝继续完成剩余的游览行程,导游、领队脱团3个多小时。在多方协调无果之下,游客寻求中国驻泰使馆的帮助,在使馆的协助下,当地导游才将游客送回酒店。7月23日该团泰方地接社更换了导游完成了剩余的行程。

        省旅游局依据《旅游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五条及第九十八条的规定,对西安光大国际旅行社暂停其出境旅游业务,进行内部整顿,对其他涉案三家旅行社下达了处罚告知书。整个案件处理情况,省旅游局向国家旅游局进行了书面汇报,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广东省旅游局,要求依法对深圳市建南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涉嫌违规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此次事件暴露了我省旅行社经营依然存在违反“旅游法”的行为。为了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省旅游局将情况通报全省旅游行业,并提出要求:一是各市、区旅游行政部门严格按照《旅游法》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属地旅行社的日常管理和检查,严厉打击“低价游”和“强制消费”等行为,坚决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二是各旅行社要举一反三,加强法制意识,强化内部管理,开展诚信经营,维护旅行社行业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

        今后省旅游局将加大对旅游市场的日常检查和督察,确保我省旅游市场秩序健康、稳定。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