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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全区旅游质监工作会议暨首次旅游质监互动协作会议在南宁召开
2008/2/25 0:00:00 来源:广西旅游监检网 [] [打印]
    2008年全区旅游质监工作会议暨首次旅游质监互动协作会议于2月22日在南宁召开,参加此次会议的有自治区旅游质监所的领导和全区14个地级市以及东兴市、凭祥市旅游质监所所长或代表。与会代表总结交流了2007年旅游质监工作,围绕着如何加强旅游质监工作的联动与协作,完善全区旅游质监工作网络,实现我区旅游质监工作的公开透明、协作互动、高效有序、科学管理的目标等主题进行讨论。经各市旅游质监所所长协商,达成共识,签订了《全区旅游质监工作互动协作备忘录》和《2008年旅游质监工作责任状》。
 
    自治区旅游质监所所长袁铁象在会上总结了2007年全区旅游质监工作,充分肯定了旅游质监工作取得的成绩,对全区旅游质监工作者表示慰问,并提出了2008年旅游质监工作的12项任务:一、加强中越边境旅游的管理。二、进一步加强旅行社门市部的管理。三、努力解决导游薪酬机制问题。四、清理非法旅游广告,治理整顿“零负团费”,净化旅游市场。五、深入开展旅游诚信建设,积极开展“3.15”宣传活动。六、进一步提高旅游投诉业务水平、效率和满意度。七、加强对投诉的统计、分析、总结。八、加强各城市之间的协作互动。九、搞好广西旅游质监网站建设,加强信息交流,各市所每年要提供3篇有关报道。十、加强业务学习、培训。十一、自治区旅游局开通了96338旅游呼叫热线,建议各地开设相关电话,受理旅游部门管辖范围内的相关投诉。十二、抓好旅游信息提示,特别是“黄金周”等特殊时段的信息提示工作,南宁市是重点。
 
 
    附:全区旅游质监工作互动协作备忘录
 
 
全区旅游质监工作互动协作备忘录
 
     2008年2月22日,全区14个地级市旅游质监所在南宁举行首次全区旅游质监互动协作会议,参加此次会议的与会人员有自治区旅游质监所的领导和全区14个城市旅游质监所所长或代表,与会代表围绕着如何在我区旅游质监工作中进一步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旅游质监工作的联动与协作,完善全区旅游质监工作网络,实现我区旅游质监工作的公开透明、协作互动、高效有序、科学管理的目标等主题进行讨论,经全区各市旅游质监所所长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共识,特此备忘,共同履行。
     一、各市对自治区旅游质监所、同级城市旅游质监所和广西旅游呼叫中心(96338)转来的旅游投诉,要认真、及时、公正处理并及时答复。
     二、在我区各市发生各种旅游服务质量突发事件时,事件发生地城市质监所要及时派人抵达现场,妥善协调和处理事件,防止和避免事态扩大;及时将事件情况向事件牵涉旅游企业所属地的旅游质监所通报,两地旅游质监所应同心协力,共同做好旅游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事件发生地和事件牵涉旅游企业所属地的旅游质监所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不协助配合处理旅游突发事件。
     三、各市旅游质监所在投诉理赔案件和违法违规案件调查处理中,需要相关城市旅游质监所配合调查时,相关城市质监所应按照电话口头或书面委托办理相对应原则,对委托事项进行办理并答复;对于上门前来调查处理案件的同行,相关城市质监所应安排专人协助调查处理工作,做到热情接待,积极配合,公正处理,不偏袒本地企业。
     四、各市旅游质监所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相关城市旅游质监所人员组成联合工作小组,不定期交叉检查旅游市场,共同调查处理投诉理赔案件和违法违规案件。
     五、建立全区旅游质监互动协作会议制度,14市轮流承办,每年举办一次会议,共同探讨旅游市场执法、投诉处理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动向,总结交流工作经验与体会。
     六、各市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和完善旅游质监互动协作交流机制,充分利用现代化科技信息手段,借助广西旅游质监网平台,宣传旅游政策法规,倡导理性消费、合法经营、公正执法理念,实现旅游质监信息的交流与共享,提高旅游质监工作效率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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