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检查,举一反三
湖南规范赴台游组团社经营服务
7月中旬,湖南省旅游局行业管理处和质监所组成检查组,对省内的5家赴台游组团社进行了集中检查,查阅团队档案资料,检查团队行程单和财务结算单,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针对检查中发现部分组团社存在的合同签订、行前说明会、游客招徕不规范以及领队管理不严、游客脱团滞留等问题,湖南省旅游局要求各组团社认真整改,并举一反三,以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和规范诚信经营水平。
一是加强旅行社内部管理和赴台游广告管理。各组团社建立健全各项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体系,尤其要健全和实行旅行社团队档案管理制度,以备检查;赴台游广告只能以5家赴台游组团社名义发布,其分支机构不能以任何形式发布赴台游广告。组团社要将负责招徕和销售的人员名单报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二是加强旅游合同管理。签订合同的十四项基本要素内容缺一不可;旅行社签订合同的业务人员,必须是旅行社法人代表授权委托的本社正式员工;游客不能亲自签订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委托授权代签合同;旅游合同签订代表人不能太多。
三是加强领队人员管理。申请赴台游领队证(含临时领队证)的人员,必须是已取得导游证的赴台游组团社正式员工,并与组团社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各组团社定期对已取得领队证的人员进行培训;指定专人负责,集中管理领队证;领队人员如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取消领队资格,且三年内不得申请领队证。
四是落实行前说明会制度。尽量确保每位参游人员都参加行前说明会,并将《注意事项》或《温馨提示》发放给每位游客;做好会议纪要和签到工作,签到单和会议纪要须加盖组团社印章,与团队名单表一同存档。
五是坚持赴台游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赴台游定期会商制度,从9月份开始,5家组团社轮值,一个月召开一次联席例会,交流情况,通报问题,消除隐患,规范行为。
国家旅游局监督管理司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