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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成立首个“旅游纠纷巡回审判点”
2014/5/23 14:40:00 来源:中国旅游诚信网 [] [打印]

 

 

   5月19日下午,在苏州市旅游局举行了“旅游纠纷巡回审判点”揭牌仪式。从此,苏州首个“旅游纠纷巡回审判点”正式成立,这标志着苏州市旅游纠纷诉调对接机制正式建立并开始运转。为成立“旅游纠纷巡回审判点”,前期,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和苏州市旅游局开展了广泛调研,一致认为:
  一是随着2013年10月1日《旅游法》的正式实施,对依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旅游法》的出台,为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权益、规范旅游市场提供了法律保障,这也标志着中国旅游业进入了依法兴旅、依法治旅的新阶段。旅游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将旅游纠纷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处理方式与人民法院的诉讼处理方式有机结合,能充分发挥这两种方式在处理旅游纠纷中的优势,为旅游者、旅游企业及其从业人员提供更多、更有效的纠纷解决方式。利用设立“旅游纠纷巡回审判点”、建立诉调对接机制,是苏州贯彻实施《旅游法》,率先健全旅游维权机制的创新实践,也是顺应苏州旅游业快速发展的一种新举措。
  二是随着苏州旅游业的快速发展,需要有更多的旅游维权救济渠道作支撑。
  2013年,苏州接待国内游客9416万人次,同比增长9%,国内旅游收入1419亿元,同比增长13%,全市旅游总收入达1522亿元,同比增长12%。接待入境旅游者188万人次,旅游创汇13.5亿美元。截止2013年底,全市有142家星级饭店(五星级酒店30家,四星级47家,三星级酒店51家,二星级酒店14家)、260家旅行社(其中出境游组团社19家)、61家65个国家A级旅游景区(其中5A级景区6处11个景点,4A级旅游景区26个,3A级旅游景区21个,2A级旅游景区8个。)、101家星级农家乐、10个旅游度假区、29个江苏省星级乡村旅游点、30个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11个全国工业旅游示范点、5个江苏省工业旅游示范点、6个苏州市工业旅游示范点、6个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8个苏州市自驾游基地、9个苏州市区水上旅游经营企业、39家苏州市区旅游客运企业。从上述数字可见,苏州旅游业已进入了城市与旅游融合发展的新阶段。在这个阶段,更多地提供方便、快捷、安全的旅游服务保障成为我们当前旅游重点工作之一。特别是随着旅游产业的不断扩大,旅游纠纷也逐步增加。2013年,共计受理旅游投诉、建议、咨询达到1380件,其中涉及有效投诉482件,同比增长22.7%,组织旅游纠纷调解98次,全年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达209.71万元。
  当前旅游纠纷主要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投诉内容多样化;二是旅游纠纷发生地点异地化;三是涉案价值小额化;四是涉及关系复杂化;五是纠纷主体群体化。这些特点对纠纷解决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增加旅游维权救济渠道,也是有效保障苏州旅游业健康、和谐、文明发展的一个重要手段。经苏州市旅游局与姑苏区人民法院充分协商,准备先行成立“旅游纠纷巡回审判点”,在先行先试的基础上,等时机成熟,逐步面向全市推广。
  三是成立“旅游纠纷巡回审判点”是当前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个具体工作举措。
  在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之际,姑苏区人民法院与苏州市旅游局开展合作共建,共同建立“旅游纠纷巡回审判点”,以此将工作重心下移,以此推进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工作,以此为广大旅游者、旅游企业及其从业人员提供更便捷、更贴身、更公正、更高效的维权保障服务,以此巩固与提升游客满意度。这也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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