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利华、恒信假期旅行社未经批准设立营业部被查处
2008 年 8 月 25 日 ,省旅游局质监所、兰州市旅游局质监所根据举报,对设立在兰州火车站新世纪大酒店的“甘肃新利华旅行社火车站营业部”和设立在静宁路昌运大厦的“甘肃恒信假期旅行社静宁路营业部”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甘肃新利华旅行社火车站营业部”没有按照《旅行社管理条例》规定征得拟设地旅游管理部门的同意,未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营业部”内各类旅游宣传品、报价、行程单等资料齐全;“甘肃恒信假期旅行社静宁路营业部”设在昌运大厦 15 楼,只有“旅游网络”经营许可证,却在“营业部”内发现旅游合同、报价、行程单等资料,完全可以认定属无证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为。
兰州市旅游质监所对这两起未经批准设立营业部,擅自经营的行为作出了处理决定。没收各类旅游宣传品、报价、行程单、合同、名片等资料;责令 3 日内拆除门楣上的“营业部名称”以及业务广告宣传内容;接受进一步的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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