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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力促诚信旅游落到实处
2006/12/1 0:00:00 来源:其他 [] [打印]

  为落实国家旅游局关于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开展诚信体系建设的部署,“黑龙江省暨哈尔滨市诚信旅游活动新闻发布及动员会”日前举行。全省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旅游企业代表120余人参加会议,全省各大新闻媒体也都派记者参加了本次会议。黑龙江省旅游局局长薄喜如发表了重要讲话。会上,各旅游企业代表共同签订了《黑龙江省旅游行业诚信公约》,即“遵纪守法、规范经营,诚实守信、履行合约,以人为本、优质服务,公平竞争、价格公正”。

  据了解,为全面落实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诚信旅游活动和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诚信龙江”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促进黑龙江省和谐社会建设,推动旅游业健康有序的发展,从2005年9月到2006年9月,黑龙江省旅游局将在全省旅游行业开展“诚信旅游活动”,以此推动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诚信守法经营,树立旅游行业的良好形象,保护旅游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实现旅游市场秩序的明显好转,并初步完成全省旅游行业诚信体系的建立。

  据悉,此次活动将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为动员部署阶段,从2005年9月到11月,包括此次召开的新闻发布及动员会等活动;第二阶段从2005年11月到2006年8月,为活动的开展阶段。第三为总结表彰阶段,将安排在8、9月进行,各地市上报总结情况。

  为把诚信旅游落到实处,黑龙江省旅游局开展11项系列活动。一是治理整顿旅行社门市部。重点解决旅行社门市部违规经营,削价无序竞争,降低服务质量,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等问题。二是开展对旅游广告的治理活动,出台《黑龙江省旅行社发布旅游业务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三是开展对旅行社执行《黑龙江省出境旅游合同》和《黑龙江省国内旅游合同》情况的专项检查。四是整顿出境游和边境游市场秩序,切实提高服务质量,重塑全省边境旅游形象。五是开展对导游领队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活动。六是开展治理“零负团费”的相关行动。七是开展整治超范围经营问题。八是查处因团款纠纷引发的“甩团”、“扣团”等侵害游客正当权益的案件。九是规范导游中介服务机构,出台《黑龙江省导游中介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十是开展饭店和旅游区(点)的诚信经营活动。十一是加强行业自律。

  黑龙江省旅游局要求各级旅游行政部门要依法行政,坚持政务公开制度,加强政府行政行为的透明度,提升政府信用度;继续发挥部门联动工作机制,积极与公安、工商、交通等部门配合,联合查处旅游违规案件。省旅游局要求各地要在2006年上半年建立旅行社和导游人员诚信档案,形成旅行社市场自然淘汰机制;深入研究旅行社公对公佣金制度,通过“阳光操作”,逐步建立合理的导游报酬机制;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和社会媒体监督活动,树立企业诚信形象,并于活动结束后评选出若干旅游诚信企业和从业人员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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