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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开辟新格局
2015/12/31 15:52:00 来源:厦门市旅游局 [] [打印]
        作为闻名遐迩的旅游城市,厦门每年游客超过5000万人次,优化旅游市场秩序、树立厦门旅游良好形象、提升游客满意度至关重要。
  
  今年我市争创首批“中国旅游休闲示范城市”,从引领性和示范性的高标准出发,大力推动传统旅游产品升级、丰富新产品新业态、整治旅游市场秩序。8月,成立市旅游会展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建立优化旅游市场环境、提升游客满意度10项工作机制,统筹安排15项专项行动,并分解下达20项工作任务,“剑指”旅游市场乱象,通过查处一系列游客反映的突出问题,多部门齐抓共管,多措并举,取得了明显成效。
  
  2016年元旦、春节将至,我市将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行业自律、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要求,继续深化旅游市场秩序的综合整治,畅通旅游投诉渠道,营造良好旅游环境。
  
  1、梳理问题
 
  15个重点问题 集中整治解决
  
  厦门旅游市场存在的疑难杂症有哪些?通过市领导多次带队现场调研、召开协调会议,媒体记者的明察暗访、旅游投诉的筛选归纳、舆情民意的采样分析、旅游企业的诉求建议等多种渠道,市会展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旅游局)梳理了影响厦门游客满意度、需要重点整治的诸如水果包邮缺斤少两和以次充好、过渡码头“黄牛”非法倒卖过渡船票、“黑车”非法营运等15个重点问题,特别是针对原先权属不明、职责不清的监管盲区,反复征求各部门意见,研究确定2015年度工作任务,制定了《2015年度厦门市优化市场环境提升游客满意度任务分工表》,统筹安排了15个专项行动、20项任务的牵头单位,由牵头单位确定协同配合单位,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责任,并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整治工作内容,对全市旅游市场进行集中整治。
  
  针对厦门旅游市场目前存在的主体不明、权责不清等管理缺位现象,由市旅游会展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如一方面协调并确定由市海管办作为快艇运营的主管部门行使相应职责,另一方面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制定环岛路沙滩、马匹、观光自行车等管理的办法,目前相关细则正在紧密商议中,建章立制、依法行政得以全面提速。相关职能界定不清楚、缺乏法律依据、行业自律又没有相应跟进和完善的瓶颈局面有望得以破解,为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提供坚实的法律法规基础。
  
  2、加强整治
  
  推出专项行动 加强日常巡查
  
  市旅游会展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牵头组织的15个专项行动包括:环岛路旅游市场治理、国际邮轮码头及周边秩序治理、鼓浪屿旅游市场治理、鹭江道旅游市场治理、厦门北站及周边秩序治理、嵩屿码头及周边秩序治理、大嶝岛旅游市场治理等7个重点旅游区域治理和“一日游”治理、景区秩序治理、虚假广告治理、“海上游”治理、旅游纪念品市场治理、旅游客运市场治理、旅游互联网运营治理以及旅游餐饮治理等8个重点行业治理。
  
  各区、各部门围绕专项行动,突出重点区域,按照属地化管理、网格化管理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以点带面,下硬手,出实招,对环岛路、国际邮轮码头、鼓浪屿景区、厦门北站等重点区域开展了高频度、多层次、全方位的旅游市场秩序整治行动,做到了处罚一批、曝光一批、促进整改一批。
  
  为防止旅游市场乱象“春风吹又生”,我市着力“固效”。一方面,集中开展阶段性旅游市场秩序整治,于8月18日-9月17日组织开展全市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行动月,并全面开展国庆黄金周旅游市场综合整治,于节前、节中由市旅游、海洋渔业、交通运输、发改、市场监管、港口等17个综合检查组根据我市旅游市场特点,明确责任分工,集中对旅游安全和市场秩序进行了综合整治,做到安全和质量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关口前移,防范在先,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另一方面,我市坚持常态化日常管理,紧抓旅游经营活动的关键环节,严厉查处欺行霸市、虚假广告、价格欺诈、非法经营、欺客宰客等社会和游客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不合理低价”、“厦门一日游”、鼓浪屿“假导”、环岛路“宰客”、过渡码头“黄牛”等作为主要突破口和切入点,对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过采取行之有效措施,坚决遏制旅游市场乱象。
  
  日常巡查是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的重要一环。我市加强对旅游广告宣传、旅行社、服务网点、星级饭店的服务规范、一日游旅游市场、导游IC卡的常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并持续跟踪督查,确保问题及时纠正到位。旅游部门今年累计开展综合执法检查288次,出动检查人员1314人次,检查涉旅商户233家,发出整改通知书42份,立案调查案件12起。
  
  在日常巡查的基础上,我市还针对违法行为与执法单位“躲猫猫”的问题,采取反常规检查模式,特别是利用饭点时间、周末时段多部门联合执法,对环岛路非法“海上游”、鼓浪屿有关码头、厦门大学周边“黄牛”“假导”、非法一日游经营、旅行社及其服务网点等开展随机突击检查,严厉打击厦门市旅游市场存在的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同时,采取拓展消费警示、强化消费维权、常态行政约谈、处以行政处罚等多种形式提醒旅游消费者、约束旅游经营者,从源头上减少消费纠纷的发生,以行政处罚的手段震慑不法经营者。
  
  3、取得实效
  
  推动“两打” 让旅游“透明”起来
  
  今年11月,市旅游局根据国家旅游局开展的打击“不合理低价”,打击“欺骗、强制购物行为”的专项行动,积极贯彻“两打”工作要求,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市旅行社进行抽查,重点检查旅游产品、旅游广告和旅游合同的签订等是否存在“不合理低价”的行为;深入调查旅行社和导游领队人员在团队实际带团过程中是否存在“欺骗、强制旅游购物”的行为;严查低价低质组团,重点整治旅行社相互压价、低于成本和不正当竞争的“零负团费”行为。
  
  值得一提的是,市旅游协会面向社会先后公布了两批共计20条旅游线路指导价,让旅游价格“透明”起来,让游客明明白白消费。
  
  整治行动根据新闻媒体曝光的厦门旅游存在的问题,按照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有关指示精神,研究制定我市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行动方案。如芒果摊坑骗游客事件经本报曝光后,有关部门立即启动芒果摊专项整治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564人次,车辆127台次,检查相关商户298户次。
  
  与此同时,我市积极向媒体及时发布整治行动信息,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报道“一日游”、餐饮治理、“海上游”等专项整治行动,通过曝光旅游市场乱象,提醒广大市民和游客参加具有正规营运资质企业组织的旅游活动,并大力宣传管理规定以及整治的意义。
  
  我市还创新性引入社会监督,推动整治工作走向深入。定时召开厦门市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工作部署会,向我市30多名市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由我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法律界人士、企业代表、媒体记者组成)通报行动月情况,要求我市旅游质量监督员,对旅游市场进行明察暗访,根据职责和分工履行好社会监督责任,为旅游服务“挑刺”,用游客的视角为厦门旅游查漏补缺。截至目前,共收到暗访问题和建议26条。针对社会监督员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市旅游局召集涉及的有关部门负责人,召开全市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工作座谈会,向与会社会监督员集中反馈,会后用正式书面文件送达,做到件件有回音,件件有处理。
  
  为促进整治工作持续推进,由市旅游会展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通报机制,每周编印整治月工作简报,通报全市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情况,宣传介绍各部门开展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曝光违法违规经营和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整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背景】
  
  成立领导小组  建立工作机制
  
  针对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综合性强、涉及部门多、监管主体多元等特点,我市成立了由市长裴金佳任组长、副市长倪超任副组长的市旅游会展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树立共同促进旅游业发展的意识,明确各职能部门的主体责任,理顺协调机制,从“单打独斗”转变为抱团攻坚。
  
  市旅游会展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建立了优化旅游市场环境、提升游客满意度十项工作机制:一是联席会议机制,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如节假日、重大活动前)可临时召开;二是分工协作机制,拟订每年度优化旅游市场环境提升游客满意度工作任务分解表,将各项具体工作任务分解到相关成员单位,征求意见后组织实施;三是标准引导机制,开展旅游标准化试点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高城市旅游品质;四是正面激励机制;五是联合执法机制,开展联合执法,对存在的问题坚决查处和纠正;六是舆论引导机制;七是社会监督机制,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对旅游市场秩序进行动态监督;八是满意度评价机制;九是信用管理机制;十是旅游投诉纠纷调解机制。
  
  【数读】
  
  整治行动期间,共计立案查处案件159件,下达整改通知书115份,纠正劝导跨点经营商户367家、流动摊贩1000余起,行政处罚3万余元,罚没金额45万元,侵害游客权益的行为得到有力惩处。
  
  整治行动期间,我市各部门共开展检查行动3865次,其中联合检查1237次,被检查涉旅企业2164家次,其中旅行社153家、星级饭店80家、旅游车船公司55家、涉旅经营商户1181户次、其他企业695家,旅游市场秩序得以明显改观。
  
  今年来,我市共检查导游17544人次,受检率370%,违规率仅为0.17%。全面推行旅游团队监管服务平台,共检查旅行社电子派团单12059团组,检查通过率99.77%。
  
  【行动】
  
  打击鼓浪屿“假导”
  
  11月24日,市旅游会展产业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提升鼓浪屿景区旅游环境的整改措施》,将措施逐条分解并要求相关单位落实整改,整改成效得到了国家旅游局的肯定。
  
  整改主要围绕鼓浪屿旅游市场存在的顽症痼疾和影响游客体验的一系列细节展开,包括加大对“黄牛”“假导”的整治力度,提升上岛旅游船舶服务品质、提升码头旅游服务环境、开发和包装鼓浪屿夜间旅游产品、加大对鼓浪屿景区相关事项的宣传力度、进一步优化鼓浪屿景区旅游环境等。
  
  据了解,针对“黄牛”倒票问题,我市实行疏堵结合,在持续开展联合执法的基础上,建立“黄牛”黑名单制度和违规旅行社“黑名单”制度,并对码头检票技术进行升级;在打击“假导”方面,我市多部门联动,充分利用码头周边各类视频监控资源,对“假导”开展集中摸排,并在此基础上强化巡逻。
整治“黄牛”“黑车”
  
  思明区政府、湖里区政府联合市旅游局、公安、城管、港口交通、市场监督等部门持续加大鼓浪屿“假导”、厦鼓码头“黄牛”、厦大附近“假社”、旅游运营“黑车”等整治力度。
  
  11月5日,思明区政府印发了《轮渡广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召开专题会议,明确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和工作方法。整治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260人次,车辆26台次,查获“黄牛”2名并行政拘留,检查导游员IC卡320人次,纠正导游员服务行为54次,驱赶或劝离涉嫌倒票的社会闲杂人员70余人次、流动摊贩和流浪人员120人次,清理、收缴非法“一日游”广告宣传单260余份,假旅游地图80余份。
  
  湖里警方与市旅游局、轮渡公司等单位有效互动,主动出击,出动执法人员40人次,驱离疑似“假导”近百人,当场抓获20余名参与倒票的“黄牛”,并对其中10名使用假导游证的“黄牛”予以治安拘留。
  
  查处非法“海上游”
  
  市海洋与渔业局高度重视整治工作,多次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依法严厉查处环岛路非法“海上游”经营乱象。整治行动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528人次,出动执法船艇25艘次,执法车辆51辆次,海上查扣非法营业快艇3艘、摩托艇1艘、水上自行车3辆、涉渔“三无”船12艘、泡沫船21艘,陆上查扣沙滩摩托车9辆、自行车14辆、沙滩玩具近千件,有效提升了环岛路“海上游”品质。
  
  市港口管理局制定了《2015年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月海上旅游客运专项整治方案》,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累计开展“海上游”联合检查14次,环岛路联合检查11次,出动检查人员110人次,执法艇4艘次,登船检查14艘次。在检查中发现部分行业存在着快艇无证运营、旅游船二次收费、服务态度差等问题,均严肃进行查处,共下达整改通知书3份,并对1起快艇超范围经营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处罚金额31000元。通过近段时间高强度的联合整治,“海上游”船舶二次消费、不开空调、服务态度差等问题得到改善,环岛路无证快艇、摩托艇、水上自行车营运行为也得到有效遏制。
  
  查处价格欺诈行为
  
  市发改委聚焦鼓浪屿、中山路、环岛路等游客集中区域的海鲜餐饮大排档,重点检查明码标价、阳光收费情况,查处不正当价格欺诈行为。共出动309人次、78车次,检查单位数199家,发放价格监督提醒函199份,发现违规行为的11家,分别进行了相应的经济制裁。通过综合整治行动,严厉查处了价格违规违法行为,存在的问题得到明显的遏制,维护了我市旅游市场价格秩序。
  
  检查旅游市场经营户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日常监管执法与开展专项整治相结合、行政执法与诚信建设相结合、旅游市场监管与服务产业发展相结合”的工作指导方针,针对重点景区(鼓浪屿、中山路商圈、曾厝垵)、重点对象(家庭旅馆、大排档、芒果摊等虚假宣传、消费欺诈行为)、辖区重点快速开展整治活动,做到“行动快、查处快、联动快”,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先后出动执法人员740人次,车辆258车次,检查旅游市场经营户1181户次;发放宣传资料2485份,现场指导(纠正)经营户98家(次),并下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意见书。
查处违停和占道经营
  
  市公安局加强综合整治、查处打击及宣传教育力度,全面部署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行动,清理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先后出动民警5000余人次,抓获“黄牛”、“假导”、扰乱公共秩序及倒卖船票违法人员43名,行政处罚39人,警告4人;查处无证旅馆17家,拘留15人;清查游客密集的出租户125栋585余间,发整改通知书85份,现场整改安全隐患132处;查处违停车辆14850部、占道经营的电动三轮车18辆、电动自行车1197辆、摩托车61辆、电瓶车20辆。(来源:厦门日报  责编:张雅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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