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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旅游保险赔付限额全国最高
2012/4/2 0:00:00 来源:中国旅游诚信网 [] [打印]
    昨日,云南省旅游组合保险相关各方在昆明签订框架协议,开始实施2012年新方案:今年云南旅游组合保险赔付每次事故责任限额5000万元,比过去增加一倍;每次事故每人责任限额120万元,比过去增加20万元;全年累计责任不设最高赔偿限额。据介绍,赔付限额居全国之首。

  2010年以来,云南省在全国率先开发旅游组合保险,得到了国家旅游局和全国同行的肯定。去年,参加云南旅游组合保险统保的旅行社为437家,占全省旅行社总数的81%;通过旅行社上网投保云南旅游组合保险的游客数量为504.3万;参保旅游车3654辆,约占全省旅游车总数的71.6%。此项工作为游客平安游云南提供了有力保障,为旅游企业增强了抗风险能力。

  今年,为了进一步完善全省旅游安全保障救援体系,省旅游产业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将省国土资源厅、林业厅、卫生厅、地震局和气象局等多家单位充实到全省旅游安全工作协调委员会,并进一步明确职责。此外,针对云南旅游组合保险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保险覆盖面不足、管理体制不够完善、统投统保统赔目标尚未完全实现等问题,云南途安旅游安全保障救援中心提出云南旅游组合保险统保工作新方案,全省旅游安全工作协调委员会、省旅游局和云南保监局批复同意实施。新方案强调了3项工作原则:政府引导、协会主导、企业参与、全省一盘棋;有责赔付、无责垫付、代位追偿,追偿结果与被保险人无关;统投、统保、统赔。

(杨毅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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