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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林市查处一起非法边境游敲诈案为游客挽回3万元损失
2007/5/16 0:00:00 来源:广西质临监网 [] [打印]

  2007年5月11日,广西桂林市旅游质监所收到了一封来自天津游客的感谢信,以及一面写着“人民公仆,游客卫士”的锦旗。原来,这是4名天津游客在桂旅游期间,被不法分子蒙骗参加了非法边境游中,在越南遭遇恐吓不得不花巨款“消灾”的事件。游客返回国内后向广西旅游质监所投诉,质监所领导非常重视,立即批示将此案向桂林市旅游质监所转办,并派专人负责对此案的指导与监督,经过桂林市旅游质监所和桂林市旅游综合执法大队的联合调查处理,最终为游客挽回了3万元的经济损失。
     
  原来,天津游客郑某一行4人于今年2月28日与桂林台联国际旅行社文昌桥营业部签订了南宁-越南-北海4日游的旅游合同并缴纳了旅游款。实际上,与游客签合同的是一伙无旅游经营资质的外省人,他们在旅游合同和收款收据上盖伪造的“桂林某国际旅行社”旅游专用章和财务专用章,以给付高额回扣的方式让出租司机和旅行社营业部为其招徕客人,并依托营业部的经营场所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和收取游客旅游费用,以旅游为幌子组织客人到越南边境实施购物欺诈。
     
  郑某等在后来的游程中,一步步被带进了由不法分子和商家一伙人共同设置的陷阱。先是诱导他们购“名表”、兑换越南盾,进而欺骗他们说购买了走私货,将受到越南海关的严厉制裁,最后威胁说如果不按要求交钱补税消灾,他们一出店门将受到几十个越南人的围攻殴打,有可能有生命危险。游客一下子慌了神,只得按要求将钱汇入指定帐户,拿回自己的身份证,顺利走出了所谓的“关口”。
     
  回到天津,郑某一行惊魂未定,把自己的遭遇向广西旅游部门进行了投诉。直接承办此案的桂林旅游质监所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联手起来进行取证,多次打电话向游客了解情况,对投诉的问题进行核实。经过十多天的调查,终于查清了这起情节恶劣的边境游敲诈案真相,并责成桂林台联国际旅行社承担责任,赔偿游客损失3万元。此外,桂林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已介入该案件,处理了承包营业部的几名河南人,没收了出租司机唐某非法收入1100元。同时,桂林台联国际旅行社承担游客损失3万元。此案目前已移交桂林市工商旅游分局,该局将对桂林台联国际旅行社的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自治区旅游质监所在此提醒广大游客:

  目前,持通行证通过东兴、凭祥等陆地前往越南的边境旅游已停止,游客不要轻信他人推荐介绍以及非法旅游宣传资料或小广告。质监所在处理投诉中还发现一些不法分子打着旅行社的旗号,非法组织中越边境旅游业务,因此我们特别提醒游客,在赴越旅游过程中,要找合法的旅行社并办理正规出境手续,从国家设立的口岸海关持护照出境。在遇到类似这种非法过境情况时,一定提高警惕,拒绝通过不合法渠道出境,以避免落入不法分子预设的陷阱。万一出现被欺诈或侵害事件发生,希望游客注意收集保留好相关证据,入境回国后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以利于查处和打击不法分子,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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