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重罚导游向游客兜售商品行为
据西安市旅游局消息,西安市旅游局向全市各旅行社和导游服务中心发出《关于严禁导游员向旅游者兜售物品的通知》,要求导游人员在导游过程中不得向游客兜售物品,不得欺骗、胁迫游客消费,也不得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游客消费。一旦发现有违规行为的,将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扣除6-10分。私自兜售商品,旅行社应全额退还旅游者购物价款。
西安市旅游局投诉电话 029--87630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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