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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旅游局查处一家非法外地旅行社办事处
2006/9/8 0:00:00 来源:河南省旅游质监所 [] [打印]

    8月16日,省内某旅行社举报,郑州火车站附近的郑州大酒店内,有一家“新疆妇女旅行社驻郑办事处”,在河南范围内招揽客源,组织赴新疆旅游。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在接到举报后,迅速组织由执法人员、媒体记者组成的执法小组赴郑州大酒店进行调查。经调查及举报人指证,该“新疆妇女旅行社驻郑办事处”所在地使用了“河南长江旅行社有限公司”办公场所进行交易。长江旅行社工作人员薛某承认,7月底,“新疆妇女旅行社驻郑办事处”曾在其办公场所与举报人进行了旅游合同交易。因长江旅行社涉嫌为非法旅游机构提供交易场所,执法小组依法对长江旅行社经营物品进行了“先行保存登记”,并对长江旅行社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同时,执法小组还发现长江旅行社存在经营资质悬挂不明显、超范围经营等违规行为,待进一步全部核实后,将依法予以严惩。

执法人员察看长江旅行社经营资质
执法人员察看长江旅行社经营资质

长江旅行社负责人张某抢夺执法人员搜集的证据,情绪十分激动

“新疆妇女旅行社驻郑办事处”人员

执法人员下达整改通知书,暂扣经营物品
执法人员下达整改通知书,暂扣经营物品

    8月17日,河南省旅游局依法对一家依托合法旅行社进行经营的非法外地旅行社办事处进行了查处,暂扣了办公物品,并对该旅行社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
    据执法人员介绍,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规定,任何旅行社不得设立办事处、代表处和联络处等办事机构,“新疆妇女旅行社驻郑办事处”属于“黑社”范围,而为该非法机构提供经营场所、“作掩护”的合法旅游经营机构也将依法受到严惩。省旅游局已要求长江旅行社、“新疆妇女旅行社驻郑办事处”工作人员尽快到省旅游质监所接受说明情况,并接受应有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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