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嘉祥督查县内景区门票价格政策执行情况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关于开展景区门票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督查的通知》精神,10月15日,嘉祥县物价局、旅游文物局从四个方面对全县范围内景区门票价格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督查。
一是加强旅游景区门票价格管理,严把价调审批关。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严格落实相关政策,进一步加强实行政府定价旅游景区价格管理,严把其价调审批关,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景区,执行价格政策情况较好,未发现不执行政府规定的价格水平或浮动幅度,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提高门票价格的违价行为;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景区,经营者也能够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确定价格水平。
二是加强景区价格巡查,维护游客合法权益。近年来,该县大力加强全县旅游价格情况执行巡查力度,不定期对景区门票价格及优惠减免政策落实情况开展巡查整改活动。
三是大力倡导旅游景区价格诚信,强化明码标价公示制。通过开展专项活动,以座谈等形式告诫旅游景区严格按照《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在售票处将票价种类、收费标准、免费范围、优惠对象、优惠幅度、举报电话等一并公开,实行明码标价公示制,保障游客知情权,大力倡导各旅游景区开展价格诚信,提高价格自律,建立内部监督机制,自觉维护旅游景区价格市场秩序。通过调查,该县旅游景区明码标价执行情况良好。
四是是全面落实景区门票价格减免政策。60-69岁老年人门票实行半价,70岁以上老年人免票;现役军人和革命伤残军人免票;烈属、军队退役干部凭有效证件免票;学生凭学生证半票;1.2米以下儿童在成人陪伴下享受免票优惠;身高1.2-1.4米儿童实行半价优惠;持国家新闻出版署颁发地级以上记者证的记者享受免票优惠;持有国家残联颁发残疾证的残疾人士可享受免票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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