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全国检查导游员情况通报
为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和监督导游员带团服务质量,根据《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各级旅游质监执法机构以服务游客、提高旅游服务质量为宗旨,依托“导游管理系统”,在全国范围内对带团的导游员进行了动态检查。截至2011年底,全国已有657044名导游员,累计检查了569542人次导游员,有155人次违规导游员被扣10分、有1096人次违规导游员被扣8分、有434人次违规导游员被扣6分、有8225人次违规导游员被扣4分、有5593人次违规导游员被扣2分。通过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导游员的服务行为。现将2011年度检查导游员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全年检查导游员37381人、69812人次,导游员检查率是5.69%;违规导游总人数1569人、1620人次,扣分总分数5984分,违规率2.32%。(见表一)
二、基本情况
1、检查导游员情况
各地导游员检查率由高到低排序是:宁夏31.32%、福建28.53%、重庆19.94%、新疆16.91%、安徽15.15%、山西14.77%、甘肃12.99%、西藏11.74%、陕西11.15%、湖南9.17%、辽宁5.95%、山东4.85%、贵州4.58%、浙江4.47%、广西4.45%、江苏4.38%、黑龙江4.24%、云南4.12%、北京3.63%、湖北3.63%、吉林3.02%、河北2.69%、河南2.60%、海南1.84%、四川1.47%、广东1.18%、天津1.10%、内蒙古1.05%、青海1.01%、上海0.89%和江西0.60%。(见表一)
2、扣分分值及比例
在全国被扣分的导游中,扣2分的有461人次,占扣分总数的28.46%;扣4分的有1049人次,占扣分总数的64.75%;扣6分的有36人次,占扣分总数的2.22%;扣8分的有45人次,占扣分总数的2.78%;扣10分的有29人次,占扣分总数的1.79%。(见表二)
3、违规内容
扣10分的29人次中: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言行的12人次,未通过年审继续从事导游业务的11人次,欺骗或胁迫旅游者消费的2人次,有殴打或漫骂旅游者行为的2人次,诱导或安排旅游者参加黄、赌、毒活动项目的2人次。
扣8分的45人次中: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的19人次,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旅游项目的12人次,拒绝或逃避检查或者欺骗检查人员的10人次,讲解中掺杂庸俗、下流、迷信内容的3人次,擅自终止导游活动的1人次。
扣6分的36人次中:私自转借导游证供他人使用的29人次,讲解质量差或不讲解的5人次,因自身原因漏接漏送或误接误送旅游团的1人次,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的1人次。
扣4分1049人次中:导游员在带团工作中未佩带导游证1039人次,无故不随团活动的7人次,私自带人随团游览的3人次。
扣2分461人次中:未携带正规接待计划379人次,10人以上团队未打接待社社旗的56人次,讲解中吸烟或吃东西的11人次,仪表或着装不整洁的8人次,未按规定时间到岗的5人次,接站未出示旅行社标识的2人次。
三、特点及问题
1、违规率上升、扣分总数增加
由于各级旅游质监执法机构加大了检查力度,严格按扣分标准进行检查扣分,扣分总数增加,导游员违规率有所上升。
2、较轻违规行为在违规行为中超过90%
扣2分和8分的比上年减少,扣4分、6分和10分的比上年增加,其中扣2分的占违规行为的28.46%,扣4分的占违规行为的64.75%。
3、导游服务公司所属导游员的违规人数高于旅行社所属导游员的违规人数。
2011年旅行社、导游服务公司所属导游员分别为246893人和410151人,各占全国导游员总数的37.58%和62.42%。旅行社所属导游员违规的有474人,占全国违规导游员总数的30.21%,比上年下降4.68%;导游服务公司所属导游员违规的有1095人,占全国违规导游总数的69.79%,比上年上升4.68%。(见表三)
各地应依据《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对一次扣10分的导游员不予通过年审,累计扣分达到10分的,暂缓通过年审,一次被扣8分的导游员全行业通报,一次被扣6分的,警告批评,暂缓通过年审的,通过培训和整改后,方可重新上岗。
附:表一、表二、表三及一次被扣8分导游员的名单。
一、总体情况
全年检查导游员37381人、69812人次,导游员检查率是5.69%;违规导游总人数1569人、1620人次,扣分总分数5984分,违规率2.32%。(见表一)
二、基本情况
1、检查导游员情况
各地导游员检查率由高到低排序是:宁夏31.32%、福建28.53%、重庆19.94%、新疆16.91%、安徽15.15%、山西14.77%、甘肃12.99%、西藏11.74%、陕西11.15%、湖南9.17%、辽宁5.95%、山东4.85%、贵州4.58%、浙江4.47%、广西4.45%、江苏4.38%、黑龙江4.24%、云南4.12%、北京3.63%、湖北3.63%、吉林3.02%、河北2.69%、河南2.60%、海南1.84%、四川1.47%、广东1.18%、天津1.10%、内蒙古1.05%、青海1.01%、上海0.89%和江西0.60%。(见表一)
2、扣分分值及比例
在全国被扣分的导游中,扣2分的有461人次,占扣分总数的28.46%;扣4分的有1049人次,占扣分总数的64.75%;扣6分的有36人次,占扣分总数的2.22%;扣8分的有45人次,占扣分总数的2.78%;扣10分的有29人次,占扣分总数的1.79%。(见表二)
3、违规内容
扣10分的29人次中: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言行的12人次,未通过年审继续从事导游业务的11人次,欺骗或胁迫旅游者消费的2人次,有殴打或漫骂旅游者行为的2人次,诱导或安排旅游者参加黄、赌、毒活动项目的2人次。
扣8分的45人次中: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的19人次,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旅游项目的12人次,拒绝或逃避检查或者欺骗检查人员的10人次,讲解中掺杂庸俗、下流、迷信内容的3人次,擅自终止导游活动的1人次。
扣6分的36人次中:私自转借导游证供他人使用的29人次,讲解质量差或不讲解的5人次,因自身原因漏接漏送或误接误送旅游团的1人次,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的1人次。
扣4分1049人次中:导游员在带团工作中未佩带导游证1039人次,无故不随团活动的7人次,私自带人随团游览的3人次。
扣2分461人次中:未携带正规接待计划379人次,10人以上团队未打接待社社旗的56人次,讲解中吸烟或吃东西的11人次,仪表或着装不整洁的8人次,未按规定时间到岗的5人次,接站未出示旅行社标识的2人次。
三、特点及问题
1、违规率上升、扣分总数增加
由于各级旅游质监执法机构加大了检查力度,严格按扣分标准进行检查扣分,扣分总数增加,导游员违规率有所上升。
2、较轻违规行为在违规行为中超过90%
扣2分和8分的比上年减少,扣4分、6分和10分的比上年增加,其中扣2分的占违规行为的28.46%,扣4分的占违规行为的64.75%。
3、导游服务公司所属导游员的违规人数高于旅行社所属导游员的违规人数。
2011年旅行社、导游服务公司所属导游员分别为246893人和410151人,各占全国导游员总数的37.58%和62.42%。旅行社所属导游员违规的有474人,占全国违规导游员总数的30.21%,比上年下降4.68%;导游服务公司所属导游员违规的有1095人,占全国违规导游总数的69.79%,比上年上升4.68%。(见表三)
各地应依据《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对一次扣10分的导游员不予通过年审,累计扣分达到10分的,暂缓通过年审,一次被扣8分的导游员全行业通报,一次被扣6分的,警告批评,暂缓通过年审的,通过培训和整改后,方可重新上岗。
附:表一、表二、表三及一次被扣8分导游员的名单。
附件:表一
附件:表二
附件:表三
附件:8分导游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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