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雷小丽无证带团的处罚决定
渝旅监字031001号
雷小丽 女 2006年2月28日无导游证带团游览白公馆景区违反了《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被处以1、责令立即停止从事导游活动;2、处以罚款1000元。
雷小丽 女 2006年2月28日无导游证带团游览白公馆景区违反了《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被处以1、责令立即停止从事导游活动;2、处以罚款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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