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旅游安全第二督查组赴滁州市、安庆市开展旅游安全及市场规范督查工作
4月28日至30日,安徽省旅游安全第二督查组赴滁州市、安庆市开展“五一”假日安全和市场规范检查督查工作,滁州市旅游局、安庆市旅游局负责同志陪同检查。
省督查组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重点查阅了安徽晨光国际旅行社、滁州市阳光旅行社、滁州市光大旅行社、黄山市中国旅行社安庆分社、安庆印象旅行社的旅游安全制度建立情况和《旅游合同》、《组接合同》、《租车合同》等签订情况,查看了滁州君家酒店、滁州市琅琊山风景名胜区、安庆市天域花园酒店、安徽小龙山生态旅游区的监控室、消防设备、食品安全、疏散及应急预案等。
检查中发现,部分旅行社存在安全管理责任制不健全、旅游租车合同不规范、旅游组团社与地接社合同建立不完善、员工旅游安全教育培训不系统、旅游团队档案和安全档案不完整、台账不健全等现象,以及存在着虚假广告宣传、超范围经营等不规范问题。星级旅游饭店存在未能做好食品留样、冷菜间的二次隔离设施不规范、酒店消防设备不全、部分消防灭火器未按期检测等现象。景区存在重点部位缺少告知牌和安全提示牌、用电操作不规范、旅游高峰期游客疏导、分流预案及措施不健全等现象。
省督查组向相关市旅游管理部门和被检单位通报了存在的问题,要求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旅游安全和市场规范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切实组织好旅游安全的自查和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狠抓各岗位的安全责任,确保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基础管理和应急救援的“四到位”。省督查组要求相关市旅游管理部门对部分旅行社存在市场经营不规范等问题,要加强督查督办力度,对违反《旅游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旅游企业,要依法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省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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