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点认定名单公示
根据《农业部 国家旅游局关于继续开展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和示范点创建活动的通知》(农企发〔2013〕1号)和《农业部办公厅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点创建工作的通知》(农办加〔2015〕5号)要求,2015年,农业部、国家旅
游局继续开展了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点创建工作,通过自愿申报、地方主管部门审核和专家评审等程序,拟认定北京市大兴区等68个县(市、
区)为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北京市中农春雨休闲农场等153个点为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
现将拟认定的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点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7天内(2015年11月30日前),向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或国家旅游局规划财务司反映。联系电话:010-59192271,010-65201539。
附件:
1.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公示名单
2.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公示名单
农业部 国家旅游局
201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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