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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网络旅游经营者须取得旅行社经营许可证
2007/5/25 0:00:00 来源:中国旅游网 [] [打印]

    新华网银川5月23日专电(记者刘晓莉)记者5月23日从宁夏银川市政府获悉,根据日前通过的《银川市旅游条例》,网络旅游经营者须取得旅行社经营许可证方可经营旅行社业务。

    根据要求,网络旅游经营者应为旅游者提供真实、准确的旅游服务信息。为旅游者提供游览、旅行、住宿、交通、餐饮等旅游中介服务的网络旅游经营者,应当选择有经营资质的旅游经营者作为提供方。

    为旅游者提供旅游中介服务的网络旅游经营者选择没有经营资质的旅游经营者作为服务提供方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警告,违反者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对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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