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召开“规范全省旅游宣传促销秩序”电视电话会议
5月份以来,我省发生多起旅游宣传炒作事件,对我省旅游形象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为遏制和杜绝这类为“博眼球”而乱炒作的恶俗“雷人”旅游宣传行为,确保我省旅游健康持续发展,5月30日,规范全省旅游宣传促销秩序电视电话会议在郑州召开。会议对南召宝天曼扎死蝴蝶装扮“仙子”、嵩县景区“分时免票”引发争议、栾川景区以“空气罐头”作噱头搞旅游营销等事件进行了通报,对规范全省旅游宣传促销进行了强调和部署,并邀请有关学者就“如何利用媒体做好旅游宣传推介”进行了培训。局领导何琳、张凤有,河南日报广告处处长赵志刚,省旅游局机关全体人员、局直属单位相关负责同志,郑州市及所属(县、区)旅游局负责人,郑州市4A级以上景区负责人等参加了主会场会议,全省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及重点旅游县(市)旅游局(委)主要负责同志,4A级以上旅游景区负责人等在分会场组织了收听收看。会议由张凤有副局长主持。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规范旅游宣传行为,大力开展文明旅游宣传活动,搞好旅游宣传推介的专项整治,用高雅、高尚的格调维护河南旅游的形象,赢得市场。
何琳副局长对全省旅游宣传促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旅游宣传促销要“守规矩”
近日,我局研究下发了《关于切实规范旅游宣传促销行为的通知》,要求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旅游部门和旅游企业在旅游宣传促销时要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旅游宣传用语、旅游宣传视频和旅游宣传网站不得含有裸露、敏感、色情、暧昧、低俗等不良信息,不得刻意让公众产生不当联想;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的有关规定,广告内容必须真实,符合行业道德规范,不得带有欺骗、误导等虚假内容,不得脱离实际、片面追求轰动效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有关规定,除针对我国港澳台等地区的宣传推介外,其他场合的宣传印刷品不得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不得使用模糊、不易确定和易产生歧义的用语。
在旅游宣传促销时,要切实树立大局意识和全省一盘棋的观念,各地、各旅游企业在宣传本地区、本企业的旅游资源、优势时,不得诋毁、损坏其他地区、其他行业、其他旅游企业的旅游形象。
“我们的旅游宣传营销手段可以多样化、多元化,可以出新、出奇,但不能出格、出位,不能单纯为了博眼球而跨越道德规则的底线、突破生态文明的底线、挑战社会承受的底线!”何琳副局长要求,全省旅游系统要大力开展文明旅游宣传活动,让世界认识真正的中国,让广大游客和社会公众看到河南旅游的新成就、新形象和新风尚,引导大家多从正面看待和宣传河南旅游。
旅游宣传促销将进行专项整治
据了解,为营造旅游业良好发展环境,推动行业健康发展,我省将把旅游宣传广告和宣传推介行为作为旅游执法工作的重点,省旅游局每季度对全省各地的旅游宣传口号、旅游宣传网站以及各类旅游宣传活动进行一次检查,切实防止旅游宣传过度“追风赶潮”而陷入低俗、庸俗甚至产生浮夸,引导全省旅游系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到旅游开发、旅游营销、旅游服务等旅游工作的方方面面,用高尚、高雅的格调维护河南的旅游形象,赢得旅游市场。
“争光”的有奖“抹黑”的严惩
为规范全省旅游宣传促销秩序,强化奖惩兑现,会议提出,凡是对提升河南旅游形象做出突出贡献的,都应得到鼓励和奖励;凡是做出有损于河南旅游形象的行为,都应受到批评和惩罚。“今后,凡是在旅游宣传促销上为河南形象和河南旅游形象丢了丑、抹了黑,原则上两年之内景区不能升A,不能纳入全省旅游宣传促销的大盘子,年度复核将不予通过,全省旅游项目资金不予补贴。”
“各市、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也要参照省局规定,制定出台相应措施,切实约束旅游宣传促销行为,规范旅游宣传促销秩序,为全省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浓厚氛围、提供良好环境。”何琳副局长在对全省旅游宣传促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时要求,各级旅游管理部门要切实防止各种恶意炒作行为,为我省旅游业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