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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2015年第二季度旅游市场检查情况及分析
2015/7/8 15:40:00 来源:福建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 [打印]

        2015年第二季度,全省各级旅游质监所以整治“黑社”、“黑导”、“黑车”、“黑店”和不合理低价等违法违规行为为重点,深入开展联合执法和综合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
        一、基本情况
        第二季度全省共开展执法检查292次,出动检查人员1773人次,检查企业604家,其中旅行社415家、饭店90家、景区(点)75家、旅游购物单位11家,旅游车船公司8家,旅游演艺场所2家,其他单位3家。共检查导游IC卡5126人次,检查景区讲解员241人次,查处违规导游16人次,违规景区讲解员6人次。
        二、查处情况
        1、使用旅游团队服务监管平台情况:
        2015年第二季度,全省利用福建省旅游团队服务监管平台上报旅游团队71707个,被检查的旅游团队6131个,检查率为8.55%,检查通过团队6104个,通过率99.56%。

地  区

上报旅游团队(个)

检查旅游团队(个)

检查率(%)

厦门

36876

3108

8.43

南平

14599

1606

11.0

龙岩

5666

329

5.81

福州

3989

89

2.23

漳州

2491

0

0

三明

3470

310

8.93

泉州

2007

148

7.37

宁德

1596

538

33.71

莆田

1013

3

0.3

 

        2、检查企业和导游员情况:
        第二季度,共抽查导游5126人次,有16人次导游员因违规被扣分,其中,在导游活动中未佩戴导游证,被扣4分的导游员计7人次;未携带正规接待计划,被扣2分的导游员计7人次;在讲解过程中吸烟,被扣2分的导游员计2人次。对2家旅游企业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对一家无证经营组织旅游业务及进行旅游宣传的企业处以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壹万元的行政处罚。
        三、情况分析
        今年,第二季度全省旅游市场秩序总体平稳,各级旅游监管和执法部门认真学习贯彻国家旅游局和全省旅游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家旅游局《依法治理旅游市场秩序三年行动方案(2015)》部署要求,坚持从解决市场秩序突出问题入手,依法依规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不断加大对旅游市场监督检查的力度,确保了全省旅游市场的安全、稳定、有序发展。其特点:
        1、突出监管重点。根据国家旅游局的统一部署,第二季度是开展“治黑”专项行动。全省旅游质监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把整治“黑社、黑导、黑车、黑店”及违法“一日游”等问题作为治理旅游市场秩序的重点。漳州市监管部门通过多方渠道了解,有一企业违反《旅游法》有关规定,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相关业务。市旅游质监所积极组织市县相关质监人员通过实地暗访,网络取证等多种方式,确认该企业为一家未经旅游业务许可,并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相关业务的违规单位。旅游质监部门即刻采取行动,对该企业负责任人进行约谈,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改正。厦门、龙岩、漳州、泉州深化区域联合机制,对以厦门为中心的周边“一日游”市场进行联合检查,促进了“一日游”市场秩序的好转。省旅游质监所和福州市旅游质监所加大对福州旅游市场的监督检查,多次联合组织人员对涉嫌低价团或合同违约的旅游企业进行检查,其中对一家旅行社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提出警告。
        2、加大暗访检查力度。针对整治“四黑”特点,省旅游质监部门组织全省旅游质监系统,开展了在省内联合交叉随团暗访活动,共组织10个小组25人,自4月份开始到6月底结束,对9个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市场情况进行了暗访调查。对发现的问题省所将统一梳理,召集全省旅游质监部门负责人进行案例分析,按照“属地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对有违法违规经营或服务质量比较差的旅游企业进行研究处理。同时,省旅游质监部门积极参与省局组织的境内外随团暗访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出境游组团社的监督和管理。各设区市旅游质监部门在积极参加省组织的暗访活动的同时,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明查暗访活动。莆田、福州、宁德等旅游质监部门在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下,坚持对旅游市场监管不放松,对相关旅游企业实施跟踪监督管理,对有些旅行社、未携带正规接待计划、旅游合同条款标注不清晰、旅游包车合同不规范、没有与游客签订“游客文明旅游承诺书”和游客出行《安全告知书》等进行了严格的查处。
        3、深入开展综合执法检查。厦门旅游质监部门主动协同思明区政府、鼓浪屿管委会以及公安、工商、物价、交通、港口、城监等部门,联合开展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检查 20次,缴获非正规旅游广告传单300余张;查获假冒导游及“无证导游”14人,其中1人因使用假证移送公安机关拘留,立案调查2起。福州市旅游质监部门联合市工商局、物价局、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等单位对游客投诉比较多,群众反映比较多的相关旅游企业进行排查。漳州市旅游质监部门,针对市场上出现以文化传播公司、保险公司等社会群团组织名义组织“免费游港澳”、“低价游港澳”回馈客户活动,导致游客在旅游过程中出现旅游服务质量不高,出现强制购物,游客权利受损等现象。联系公安部门进行查处,并与漳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联系,印发3000份《港澳游温馨提示》放置于出入境管理处,以便市民、游客在办理出入境证照时,及时了解相关信息,避免上当受骗,取得了较好效果。南平旅游质监所与三明旅游质监所开展了旅游市场交叉检查,对旅行社存在准星标准的酒店、购物补充协议、团队档案不规范、导游是否持证上岗、规范服务,是否存在欺骗、胁迫或强迫游客消费,是否使用《福建省旅游团队服务监管平台》及开展文明旅游引导情况进行了检查。全省各旅游监管部门通过联合执法,合力治旅,为优化全省旅游市场环境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4、认真查办跨省举报案件。随着旅游出行渠道的多元化,涉及省外旅游的举报案件有增多的趋势,省旅游质监部门在本季度收到了多起上级转办的涉外省案件和外省企业举报的案件,在查处这些案件的过程中,省所先后与北京、上海、广东、云南、广西、黑龙江、辽宁等兄弟省市旅游质监部门联系协调,针对投诉和举报问题,互通情况,协助调查取证,妥善处理各种矛盾纠纷,比较好地维护了相关企业和游客的切身利益。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有的质监执法部门运用旅游服务监管平台和导游IC卡系统,检查旅游团队和导游的检查率偏低。二是对线上旅游的监管缺乏必要的手段和行之有效的措施。三是旅游质监队伍力量薄弱、质监执法装备严重缺乏的矛盾依然突出。望各级旅游质监执法部门,结合半年工作总结,认真梳理在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积极争取各上级部门和领导的支持,严格按照上级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依法依规维持好我省的旅游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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