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天津市旅游条例》,明确规定,从事旅游经营,不公开服务项目、内容和收费标准的,将被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本条例自2011年4月1日起施行。市人民政府2004年6月30日公布的《天津市旅游业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海陆空多方开发旅游资源
本市推进发展邮轮、游艇旅游,鼓励旅游经营者开发邮轮、游艇旅游产品,完善相关的旅游服务功能和配套设施,提高邮轮口岸通关效率和综合管理服务水平。本市推进合理利用乡村旅游资源,促进发展乡村旅游。同时大力发展工业旅游项目。历史风貌建筑、名人故居、历史名校、工商业遗址、老字号店铺等具有本市地方特色和历史文化内涵的场所,在不影响使用人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应当向有组织的游客开放。组织游客的旅游经营者应当向开放上述场所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适当补偿。本市鼓励利用专业会议、科技交流、博览交易、文化交流、民俗节庆、养生保健等活动,促进旅游业的发展。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支持、促进旅游专业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民办教育的发展。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旅游科研、教学和职业培训工作,培养旅游专业人才。
建立假日旅游信息预报制度
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应当在春节、国庆节等旅游者流量较大的节假日期间发布本市住宿、旅游设施接待状况、气象等旅游信息。
对发生自然灾害、疾病流行或者其他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和财产安全情形的旅游区域,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发布旅游警示信息。
合同约定服务项目不能随意变更
旅行社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与旅游者订立旅游合同。旅游者有特殊需求的,可以和旅行社约定。旅行社应当按照旅游合同的约定为旅游者提供服务,未征得旅游者同意,不得变更合同约定的行程安排、减少服务项目、降低服务标准、加收服务费用。
旅行社向旅游者提供的旅游服务信息应当真实可靠,不得作虚假宣传,安排或者介绍的旅游活动不得含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因不可抗力或者第三人原因造成旅游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旅行社应当积极采取协调和补救措施。旅行社不得欺骗、胁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需要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非因不可抗力不得改变旅游合同安排的行程。
不得强行出售联票套票
经批准收费的旅游景区景点,应当遵守价格管理规定。门票和景区内的收费项目、价格应当公开,不得向旅游者强行出售联票、套票。高空、高速和水上游乐项目以及其他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项目,项目经营者和旅行社应当向旅游者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采取防止危险发生的措施,保障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旅游投诉制度,并向社会公布投诉方式,接受旅游者的投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旅游者投诉后,属于本部门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情况复杂的,应当在六十日内将处理结果答复投诉者;对应当由其他部门处理的,应当在三日内及时转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告知投诉者。
旅游者有义务文明旅行
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依照法律规定享有获得赔偿的权利。
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也应当履行相应义务,包括:遵守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旅游文明公约;尊重旅游地的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保护旅游资源和旅游生态环境;爱护文物古迹和旅游设施;遵守旅游秩序和安全、环境、卫生管理规定;遵守旅游景区景点的管理制度。尊重旅游服务人员和其他旅游者,配合导游的正常导游活动,遵守旅游团队时间安排;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旅游经营者弄虚作假重罚
旅游经营者违反本条例规定,不公开服务项目、内容和收费标准的;向旅游者强行出售联票、套票的;租用的车辆、船舶及驾驶人员不具备相应资质资格的,都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非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
未取得旅游服务质量等级标志而擅自使用等级标志、称谓的,或者虽已取得旅游服务质量等级标志而使用等级标志、称谓不实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以及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应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投资旅游业
有政策支持
本市要利用工业、农业、商业、体育、科技、文化、教育、河湖海洋和医疗卫生等资源开发旅游项目,新建、改建、扩建旅游景区景点、宾馆饭店等具有旅游功能的建设项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和标准,符合城乡规划和旅游发展规划,其建筑规模和风格应当与周围景观相协调,不得破坏旅游环境和生态环境,并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本市鼓励境内外投资者按照旅游发展规划投资旅游业,建设旅游景区景点、旅游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鼓励开发能够展现地方历史文化、自然景观、人文景观、民俗风情、城市建设、现代科技等方面的旅游产品,丰富旅游文化内涵。
利用荒地、荒山、荒坡、荒滩开发旅游项目以及企事业单位利用闲置房屋、土地、历史遗存等兴办旅游业,符合相关政策和旅游发展规划的,所在区县人民政府可以给予贷款贴息或者以奖代补的资金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