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31日
提升中国公民出境游文明素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刘云山、刘延东、刘奇葆和汪洋等领导同志都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我们体会中央以此为抓手,旨在全面提升我国公民文明素质,进而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更为扎实的基础。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国旅游系统将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抓宣传引导。各级旅游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在文明旅游工作中的推动作用,把提升中国公民出境游文明素质与树立国家形象结合起来,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加大文明旅游宣传力度。各旅游企业要充分用好宾馆饭店、旅行社、旅游景区、旅游车船等服务场所,加强对游客的宣传引导,引导游客自觉遵守《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和《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形成文明出游宣传引导的浓厚氛围。
二是抓制度建设。完善旅游团行前教育、告知制度,制定文明出游手册和行前教育规范,强化导游领队在出境旅游过程中对游客文明行为的提示和提醒责任,要求游客自觉遵守目的地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
三是抓行业自律。发挥旅游协会和企业的自律作用,指导各类旅游协会通过定制度、定规则、发倡议等方式,督促旅游企业规范经营、文明服务,让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把文明旅游与现代经营管理结合起来,主动承担起面向游客的文明旅游宣传、服务和引导责任。
四是抓合同规范。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为契机,把文明旅游纳入旅游合同之中,将《指南》和《公约》作为合同附件或宣传资料,要求旅行社、导游、领队和旅游者自觉遵守,规范旅游文明行为,引导旅游者文明旅游。
五是抓导游领队。导游、领队是旅游服务一线员工,肩负着文明旅游宣传员、监督员的责任。要在导游、领队中形成“先知、会管、常提醒”的带团工作方式,及时提醒和制止游客的不文明行为。将提升中国公民出境游文明素质的要求纳入导游资格考试、日常培训和年度培训考核中,对不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的导游、领队和旅行社,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整改。
六是抓旅游者教育引导。旅游是和平的使者,友谊的桥梁,引导每一位旅游者成为中华文明的传播者。要依照《旅游法》规定,加强对旅游者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的教育,要求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鼓励游客相互提醒,共同遵守文明出游规范,对不文明行为及时规劝和制止。
做好文明旅游工作责任大,影响大。我们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中央领导同志指示和本次会议精神,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为提升中国公民文明素质,增强国家软实力,塑造文明中国“文明礼仪之邦”的良好形象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