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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市旅游局多措并举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新成效
2015/1/27 14:07:00 来源:中国旅游诚信网 [] [打印]
        2014年是全面贯彻实施《旅游法》的第一年,为优化旅游发展环境,促进全市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市旅游局牢固树立依法治旅、依法兴旅理念,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多措并举,狠抓依法行政工作。
 
  一是坚持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机制。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对重大行政决策,先征求法制机构或者有关专家的合法性审查意见,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对重大行政决策,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经过局务会和局党组会研究讨论通过。
 
  二是严格旅游执法人员资格准入制度。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配合市法制局的安排,2014年共组织11人参加市行政执法证考试,通过率100%。组织我局执法人员开展业务学习培训与交流,举办了“2014年度全市旅游行政执法培训班”,来自市、区两级旅游质监机构执法人员共40余人参加培训,重点加强对《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旅游法》、《旅游行政处罚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执政和依法决策的水平。
 
  三是建立以旅游局为主导,社会法律专业人士为补充的法律顾问制度。长期以来,我局聘请北京大成(厦门)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为法律顾问,承担局里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律咨询论证,一些重大投资项目的法律文书审核,对行政处罚案件提供咨询,并参与《厦门经济特区旅游管理条例》的立法工作。这既是对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进行监督的手段,又能有效帮助规避各种法律风险。
 
  四是全面实施《旅游法》,积极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治理。深入开展“厦门一日游”、“土楼一日游”、鼓浪屿、鹭江道等旅游市场专项治理,坚决查处不签合同、无证带团、违规用车、变相购物等违法违规行为。组织行评代表、媒体记者开展“啄木鸟”行动,对全市旅行社服务网点展开贯穿全年的“拉网式”暗访检查,对旅游市场管理有漏洞、服务有缺陷、安全有隐患、舆情有风险等方面进行“号脉”、“会诊”。通过明查暗访、交叉检查、联合检查等形式,累计开展综合执法480次,出动执法人员1690人次,检查涉旅企业164家,开出整改通知书48份。自《旅游法》实施以来,共立案调查案件40起,作出行政处罚决定37例,依法罚没违规资金达16.5万元,系福建省首个开出且开出罚单最多的城市,且无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例。
 
  五是加快立法工作,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根据市政府2014年立法计划要求,深入开展《厦门经济特区旅游管理条例》的立法调研工作,目前已初步完成《厦门经济特区旅游管理条例》修订稿的初稿,力争列入2015年市人大正式立法项目。(付锦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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