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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整顿旅游市场 净化旅游环境
2007/6/29 0:00:00 来源:安徽省旅游信息中心 [] [打印]
    自6月—12月份,安徽省旅游局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次整治“零负团费”为主要内容的旅游市场整顿规范专项行动。
 
    这次全省旅游市场整顿规范专项行动是我省旅游行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国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统一布署和吴仪副总理重要指示而专门开展的,是深化旅游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旅游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专项行动的重点是治理整顿“零负团费”。同时,治理其他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行为和现象,目标是使“零负团费”等严重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净化旅游发展环境,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建设旅游产业大省,向经济强省推进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
 
    这次全省旅游市场治理整顿“零负团费”专项行动活动的时间从6月到12月份,分五个阶段进行:6月份宣传发动阶段;7月份为自查自纠阶段;8—9月份互查、抽查阶段;10月份公布结果阶段;11—12月份总结验收阶段。省旅游局副局长陈雷对专项治理行动提出了具体要求,指出各级旅游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旅游市场整顿规范工作及治理整顿“零负团费”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提高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用社会主义荣辱观指导旅游企业的旅游诚信建设,把对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融入旅游市场整顿规范专项行动中去,建立健全旅游质监机构,采取有力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坚持不懈,务求治理整顿“零负团费”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为把专项行动落到实处,取得最大成效,陈雷提出六条举措:一是全省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专门的治理整顿“零负团费”专项行动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尽快形成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旅游部门联络协调,相关部门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治理整顿“零负团费”专项行动工作落实的情况,将纳入对各市、县旅游局2007年度工作目标绩效考核中。二是各市、县旅游局进一步创新制度加强对旅游市场的监管,加大对“零负团费”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行为的打击力度。通过完善质量监督员明察暗访制度、建立旅行社广告备案、抽查和跟踪制度、实行举报奖励制度等一系列措施,加大行业监管和质监执法力度,对在专项行动中查出的违法、违规经营的旅行社和个人,该曝光的曝光,该撤销旅行社经营许可证的撤消,该吊销导游证的吊销,坚决依法严惩。三是开展旅游诚信活动,扎实推进旅游诚信体系建设。全面建立全省旅行社、导游人员诚信档案,制定和完善旅行社资质等级评定机制和旅行社(导游)诚信末位淘汰机制,制定旅行社诚信等级评定标准,结合“旅行社提高年”工程,开展“零投诉旅行社”、“旅游诚信单位(导游)”创建活动、“阳光价格、透明服务、一次收费、全程旅游”产品设计和销售理念宣传活动以及行业自律等活动,构建诚信体系。四是建立全省统一旅游投诉热线电话,建立“旅游咨询与投诉”二级子网,充分发挥安徽旅游资讯网和新闻媒体等社会监督力量的作用。五是加强旅游从业人员队伍建设,提升整体素质。通过加强旅游行业管理和质监队伍的建设,不断提高旅游行管和质监人员的政策水平和执法能力,尽快建立健全旅游企业质量监督员队伍。创新导游培训方式和内容,建立合理公开的导游等级制度和薪酬制度。六是加强对旅游者理性消费的引导。通过消费者的自觉行动和规范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和自身的合法权益。通过一系列的措施、制度,形成对“零负团费”等严重扰乱旅游市场秩序顽症的高压态势,彻底铲除滋生“零负团费”的温床,达到整顿旅游市场秩序,净化旅游发展环境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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