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旅游行业亟待建立“黑名单”制度
3·15刚过,当不少旅游企业、行业专家再次发出游客防骗攻略,当国家旅游局聘任首批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旅游行业的诚信问题再次摆到了人们面前。不过,从现状来看,旅游业的诚信经营依旧抵不过利益的诱惑,相关部门的偶尔曝光也仅仅是流于形式,对这些害人不浅的旅游企业根本起不到震慑的作用。
在今年两会上,有代表提议建立游客黑名单制度,以遏制不文明旅游的行为。那么对于那些屡次欺诈游客的旅游企业来说,是否也应该设立有效的“黑名单”制度,使其自食恶果呢?早在2012年,国家旅游局曾提出我国将研究建立旅游业质量失信“黑名单”制度,曝光一批违法失信的旅游企业,以加强旅游市场秩序的监管,优化旅游消费环境。但时隔近三年,有关“黑名单”制度的细则依旧迟迟没有露面。
纵观当前中国的旅游大环境,虽然有了《旅游法》,但各项机制的运营依旧不完善,游客维权难,行业准入门槛低,旅游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都是短期内无法改变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黑名单”制度也许是净化旅游市场比较简单有效的办法。当然,这里所说的“黑名单”制度不仅限于简单的定期曝光,它应该包含一系列具体细则,比如上了“黑名单”的企业在哪些领域会受到经营限制、不同的欺诈游客行为如何分级定性、相应的处罚措施、企业如何通过自身整改才能从“黑名单”上剔除等,这样一来,游客从源头上就能了解一个企业真实的信用等级,无良商家的嚣张气焰也将得到有效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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