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青海省旅游局召开全省旅游安全工作安排部署会,分析研究当前全省的旅游安全形势,并对春节、元宵节期间旅游安全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西宁市、海东市、海北州、黄南州等旅游局负责人,及省旅游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省旅游局徐浩局长对全省“两节”期间及全省旅游安全工作作了部署和要求。
会议传达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春节元宵节期间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及省政府领导对旅游安全工作的批示精神。徐浩在讲话中强调:一是各级旅游局要提高对旅游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深刻汲取上海踩踏事件教训,举一反三,增强做好旅游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主动作为,认真梳理冬春季旅及“两节”期间的旅游活动,深入活动现场,提前研判,制定好应急预案。二是增强忧患意识,强化责任落实。各级旅游局要主动与当地相关部门有效沟通,对一些群众自发组织的民俗活动,也要做好旅游安全检查工作,责任到人,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三是各级旅游部门要加大联合检查力度,协同当地相关部门开展“拉网式”排查,不放过一个漏洞,不放过一个隐患;核定景区最大承载量,及时控制游客数量,将安全风险降到最低。四是各级旅游部门要振奋精神,不松懈,积极作为,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场所的值守工作,在搞好各项冬春季旅游活动的基础上,抓实抓细旅游安全工作。五是各级旅游局要加强两节期间、冬春季旅游活动中的旅游安全宣传工作,利用交通枢纽、旅游景区、旅游饭店、人员密集等场所,营造安全旅游、文明旅游氛围,积极开展告知、提醒、规劝,引导游客文明旅游、安全旅游。
徐浩还强调,节假日期间一定要保证工作人员在岗到位,以便与相关部门有效衔接。要严格执行“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强化旅游安全属地化责任和旅游企业的主体责任;坚持旅游安全属地化管理,把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头。省旅游局要组织相关部门深入一线督导检查,确保人民群众度过“安全、祥和”的春节、元宵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