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13年全省实施旅游行政处罚案件23起
近日,福建省旅游质监所向国家旅游局上报了2013年福建省旅游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据统计,2013年全省共实施旅游行政处罚案件总数23起,其中警告4起、罚款19起,罚款总额15万余元。
2013年来,福建省重点开展了“赴台游”、市场检查周、导游IC卡、旅游安全管理等检查治理工作。全省共出动检查人员8759人次,对导游IC卡检查达26130人次, 163名导游人员因违规被扣分,纠正景区讲解员不规范上岗行为23起,制止无导游证人员与摩的拉客71起;检查企业2326家,对43家旅游企业下发了整改约谈通知书,查处取缔2处非法经营旅游业务网点和旅游业务咨询点。有11家旅游企业,8名无证导游人员,3名旅行社相关责任人,1名导游被处罚,罚没金额累计 150796元,无一行政处罚案件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2013年是《旅游法》实施的第一年,福建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旅游监管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管理,严厉打击了各种违法违规和扰乱市场行为。但在旅游执法过程中,也存在着旅游执法力量薄弱、经费有限、旅行社服务网点采用备案制导致监管难等困难与问题,未来需要各级政府及旅游主管部门继续深化《旅游法》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大旅游市场监管力度,确保本省旅游市场总体秩序平稳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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