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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重拳整治“不合理低价”旅游违法行为
2014/8/15 14:09:00 来源:中国旅游诚信网 [] [打印]
        今日,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联合工商、发改、质监、地税下发通知,自2014年8月起至12月31日,该省将开展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和低于成本价提供旅游服务专项整治活动,以进一步提升云南旅游服务质量。
  地处边疆的云南以丰富的旅游资源、多姿多彩的民族风情吸引着海内外游客的脚步。但随着中国旅游业的博兴,大而不强的云南旅游已经被多个省份超越,频繁出现的旅游乱象更让该省旅游强省的建设遭遇尴尬。2013年10月,香格里拉曝出导游威胁游客“刀架脖子”收藏民家访费;2014年伊始,又出现丽江“导游”辱骂游客“不买东西比卖淫可耻”以及昆明导游辱骂游客“婊子”等事件。
  为此,云南10个厅局曾联合颁布该省史上最严“禁令”—“十五不准”,重拳整治旅游乱象。
  然而,仅仅过了半年时间,云南旅游市场上以不合理低价和低于成本价组织旅游活动的现象愈演愈烈。不少旅行社用不合理低价的形式,把旅客忽悠上钩,再通过“变相消费、强买强卖自费项目”等手段把利润从游客身上“榨”回来,严重侵害了旅客的合法权益,导致旅客大量投诉,严重影响了云南的旅游形象和声誉。
  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段跃庆介绍,不合理低价和低于成本价组织旅游活动的经营方式是当前旅游市场乱象的根源。
  为此,云南省五部门联合对旅行社广告宣传、产品报价中的不合理低价行为,组团社以不合理的低价与旅客签订报价旅游合同,旅游景区、餐饮、住宿等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和价格垄断等依法进行查处,并对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公开曝光。
  段跃庆坦言,该项整治会使旅行社的报价回归理性,短期内使云南旅游线路产品在客源地旅游市场上的竞争力下降,入滇游客量下降。“但着眼于旅游业的持续发展,我们必须痛下决心,维护好旅游市场秩序,提升旅游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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