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旅游征信 > 诚信动态
黑龙江:开展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
2014/2/11 14:21:00 来源:黑龙江省旅游局 [] [打印]
        为推动《旅游法》贯彻实施,针对长期以来影响旅游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黑龙江省旅游局、省工商局于2014年1月至5月,在全省旅游行业联合开展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通过开展系列旅游市场整治专项行动,坚决查处旅游市场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培育旅游市场主体,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切实加强旅游执法,努力实现法律各项规定有落地,旅游市场秩序有好转,行业自律能力有提升,旅游执法队伍有加强和广大游客满意度有提高的“五有”目标,旅游业健康发展,推动旅游市场主体在市场化竞争中创机制、转方式、促发展。
  本次专项整治重点是严格规范旅游市场经营主体准入,查处无资质或有资质超范围经营行为,查处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安排购物或另付费项目获取回扣以及其他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具体为:一是严厉查处无资质经营旅游业务、无导游资格执业的违法行为;二是严厉查处旅游企业以不合理低价,组织从事旅游经营活动行为;三是严厉查处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通过合同外加点收费等欺客宰客行为;四是严厉查处冬季旅游市场违规违纪行为,重点规范整顿雪乡、亚布力旅游市场秩序;五是严厉查处边境旅游、赴台旅游存在的低价竞争及零负团费现象;六是严厉打击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七是规范旅游市场从业人员涉及旅游商品销售和服务的经营行为。
  活动开展以来,省旅游局联合省工商局对亚布力、雪乡等地的旅游市场秩序进行了重点检查。总的来看,亚布力、雪乡的旅游市场秩序较以往有很大好转,行业自律能力有所提升,广大游客满意度有明显提高。同时,检查中也发现以下几个较为突出的问题:1.以不合理低价招徕旅游者;2、未经游客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旅行包价合同;3、未取得相应业务经营许可从事旅游经营活动;4、亚布力、雪乡的个别经营单位和导游相互勾结欺客宰客现象时有发生;5、个别旅行社在组织和安排旅游活动时,不与旅游者订立合同,规避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义务;6、拒不配合检查。上述问题将作为下步整治的重点工作内容。
  2014年1月16日,黑龙江《新闻夜航》深度节目曝光了黑龙江天地行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委派的导游员卢静在组织游客参加哈尔滨一日游过程中,存在安排游客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私拿回扣等情形。节目播出后,引起了省旅游局的高度重视,省旅游局立即对旅行社和导游进行调查处理。按照《旅游法》相关规定,对旅行社和导游依法予以严肃处理。1月20日省旅游局再次召开了旅行社总经理会议,通报冬季旅游市场的整治情况,要求各旅行社举一反三,引以为戒,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活动开展以来,省旅游局会同公安等部门一举打掉两个黑社——哈尔滨海天商务会议公司和天保假期;现场发放意见反馈单百余份,检查导游人员131人次;会同哈尔滨市旅游局、交通局等部门对在哈尔滨市区和主要出城路段及太阳岛景区、九站码头营运的旅游车辆开展2次联合检查,检查旅游车辆44台次,其中4台车辆经营手续不规范,2台无旅游车营运手续旅游车辆违法从事旅游业务;处罚案件5起,进一步调查取证3件,对7家在报纸上低价宣传雪乡、亚布力旅游产品的旅游企业,进行了约谈和口头警告,对4家不按规定进行备案登记的旅行社进行了警告责令整改,对2家冒用星级称谓进行经营的宾馆进行了取缔,对2名导游员未按规定佩带导游证,进行了扣分处理。
  执法人员在整治旅游市场秩序的过程中,按照“严执法与讲服务并肩行、严处罚与促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做到“三做三送”。“三做”是:做旅游投诉接待员,与游客交流,答疑解惑;做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倾听者,了解企业的困难和从业人员的诉求;做旅游市场秩序检查员,深入一线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三送”是:一送《旅游法》到基层(旅游企业、执法一线等),树立知法、守法、施法、执法的信心;二送服务到企业,对企业、从业人员落实《旅游法》中遇到难点问题进行指导、解答;三送《旅游消费提示卡》到旅游者手中,指导旅游者文明旅游、理性消费、依法维权。“三做三送”确保了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过程中依法治旅,贯彻有效,增强了旅游者依法维权意识,为下一阶段的专项治理奠定了基础。
(责任编辑:)